无法捉摸的八字7-命理真诀导读-段建业、王虎应
日期:2022.01.23 发布者:算准网
七、无法捉摸的八字 其一: 比 杀 日 比 乾造:甲 庚 甲 甲 午 午 寅 戌 官 枭 印 比 劫 4岁起运:辛 壬 癸 甲 乙 未 申 酉 戌 亥 这是很戏剧性的命造,曾经让很多命理研究者感到棘手,现在我们来探讨(1)家世。(2)幼时的家居环境。(3)子息。(4)疾病。(5)婚姻。(6)官司。(7)兄弟。 宋先生先论用神:这个格局地支都是火,故应以伤官为用,但因为命局中木太强,所以火没有办法引动,必须依赖岁运来引动。应以伤官为发挥点,所以这个人的才华思想应该很突出,运程以土金来调和较佳,然而八字中的土也被合化成火,没有土的力量可用,因此他命局能用的就只有火。 卜文解评:宋先生所说的此八字用火没有错,但对有些论点不能苟同。此八字木不算太强,只能算中偏弱,因为一方面木没有水作原神,另一方面,因生于午月,又会火局,泄气太重,故偏弱。八字伤官不透,暗泄日主之气,木火一气,见庚金杀星混局,为病神,故宜用火去之。或问,身弱宜补宜帮,象这样身偏弱的八字用水不是更好吗?当然火作用神,木可为喜神,见木为喜。因八字无水,能否用水就须斟酌。我认为,行金运不宜见水,因金要坏木,木处于受破坏和折毁的境况,见水不但无助于木的生长,反有漂木和腐木之忌。对照这个八字,壬申、癸酉运金水同来,金要破坏木之根,虽天干有壬癸之水滋润,也无济于事。至于到乙亥,逢旺水,木得长生而生发,八字得以调候,应为人生最好阶段,可惜,宋先生并未谈及此运的情况。 宋先生接着谈他的情况:廿五岁戊午年结婚,午中己土是他的正财,日元甲木会把正财己土合入本命,以地支正财为用,又寅午戌合入本命才会结婚。 廿七岁庚申年,命、运、岁会成申酉戌西方金,申冲到妻宫寅,寅中藏有戊土偏财,偏财受冲引动财出来。财星动了,由此看来,可能是受朋友兄弟同辈的拖累而吃官司。辛酉、壬戌、癸亥、甲子、乙丑,都是金水木的流年,只是稍微平淡而已,官司还会继续。 到了三十三岁丙寅年,丙火克庚,寅午戌合火,庚申年发生的官司,到这年已经没有力量再发展,因此这个官司应在丙寅年结束。 卜文解评:宋先生论戊午结婚的理由还不够全面,有的讲法笔者不敢苟同。日元甲木怎么能去合午中己土呢?八字中天地合是有条件的,必须天地同柱,可论合,有时还须地支逢冲方可合天干,象本造这样午中己去合甲的合法是不成立的。正理应该是行癸酉运,戊土财星与大运癸水相合,且寅午戌合,妻星、妻位同合,为结婚的重要信息。如有一例: 食 食 日 财 许海峰造:丁 丁 乙 己 酉 未 巳 卯 28岁入大运甲辰,大运天干甲木合时上己土财星,大运财星辰与年支酉金相合,29岁流年乙丑,巳酉丑三合,妻位财星同合而结婚。 至于说到庚申年吃官司的事,当然是因为庚杀为忌神,临旺会局且克甲木之故,且因为庚杀在命中临于兄弟宫,故必受朋友兄弟之害而引发事端。至于冲到妻宫寅,偏财受冲引出财来,而导致官司的理由欠妥。一则因寅本是木,含财星极弱,何能引出?再则即使引出也是妻宫之财,应与妻有关,怎么能扯上兄弟呢?这里的寅为禄,代表自己,因受冲之故,因而可以在官司发生之际及时逃脱,免受牢狱之苦。 至于到丙寅年官司结束,当然是因流年见喜用之神。丙火临旺克去庚金病神。事实上书中讲,庚申年因本造持空白支票借予他人使用,犯了票据法且涉及诈欺罪,从北部逃到台中躲藏,过着逃亡生活,到丙寅年因票据法修改,缠身多年的官司因而一笔勾销。 下面我们就书中提供的有关此命的其他情况,作命理的分析:(因宋先生的分析内容很少,不再单列) (1)家世:祖父在日据时代于基隆某煤矿会社任职,获利颇多,置不少地产,父亲在十多年前买卖股票而亏空公款,不但败光祖产,而且连累亲友,甚至连本造兄弟所分的祖产都赔上了。 从命中可以看出这方面的信息。书曰:年上伤官祖上破败。此造不仅年支午为伤官,且月令也是伤官,故祖业必破。至于为何是父亲破的产,看法也有诀窍。父亲既可以在年上体现,也可以在月上体现。该造年月的差别是年干是甲,月干是庚,相较来看,甲木为比肩不能作父亲,唯有庚杀可以当父亲看(杀主威严,又是克自己的,老子管儿子,天经地义,故杀可为父)。因此造杀为大忌神,故祖产必坏在老子手上。当然分析命理要与社会环境相结合,同样这样一个命如果生在大陆未必这样看,因大陆在解放后几十年里就不允许有个人的产业,一看年上伤官祖业破败,就可以断言必是爷爷的产业在解放后的土改或四清运动中“败光”了,未必要等到父亲手上,这样的例子很常见。如: 劫 官 日 劫 如乾造:癸 己 壬 癸 卯 未 戌 卯 此造年上伤官,爷爷在以前是生意人,很有钱。解放后被清算,不久爷爷病故。 (2)幼时居家环境:幼时在台中笃行路日进街附近的居家前面,有一间土地庙,也有一颗大榕树。 居家环境的看法很简单,庙是因为时上戌土,在大六壬中戌为河魁,为寺庙。 大榕树看法是日柱甲寅,天透地藏的木,且甲木为树。 (3)两男一女。(关于生子女看法很复杂,暂不在本文中论述。) (4)疾病:有胃溃疡,在戊午年开刀。宋先生认为:“是因戊午年所走大运是癸酉,癸水不但不生甲木,身体避脾胃,戊午流年被克,所以在这一年开刀”。他所讲的理由有点不知所云。我的看法是:八字以庚金为病神,行癸酉运病神临旺地,且金为七杀,在六爻中即为官鬼,故为病。戊午流年为子孙旺年,克官鬼,故实施医疗手段。至于何故得胃病,又为何开刀,在八字中未必有显示。 (5)婚姻:廿五戊午年结婚,先友后婚,且其妻在未婚前曾堕胎多次。结婚时曾受家长反对。宋先生认为“这是因为流年午与长辈宫午自刑的缘故。又因八字缺水,很干燥,遇到戊午流年更是火炎土焦,遇水必定会吸收。这种命局对女人有浓厚的兴趣,甚至除了他当年的未婚妻外,尚与其他的女人上过床。在癸酉大运巧逢戊午流年,就产生异性关系的磁波。” 笔者认为以上宋先生论述其未婚先孕的原因实际上没有抓住要点。其实此造有两点标志,其一是官星落入财库,且临在子女宫的位置,其二是八字伤官太旺,没有印星制服。命理讲伤官为放任,不受约束,火伤官更主情感与情欲,这样的男人是无法很好地约束自己的,这是产生婚前性关系的内因。又八字财多,伤官生财,身又不太弱,故身边女人不会缺,火为朱雀,擅花言巧语,追求女性。既然婚前有不正当关系,又财星戌土库含官星,亦妻子是肚带子女娶回的,又因寅午戌会火克去戌中辛金,其子女必不可能成活,故应其妻堕胎后结的婚。当然宋先生所讲家长反对其婚姻的原因是正确的。 (6)官司(前已述,从略) (7)兄弟:有三个弟弟,一个妹妹,本造系老大。上有两长兄幼时夭折,宋先生认为这是因月干七杀克年干甲木比肩,且年干甲木比肩坐午无力。其实宋先生只说了一个原因,书曰:月令伤官有损兄弟,也是一个标志,且年干甲木坐午为死地,又无原神,长兄必死。 比 杀 日 才 例:乾造 乙 辛 乙 戊 巳 巳 酉 子 乙木比肩受辛金贴克,月令伤官,兄在成家后车祸身亡。因乙木在命有原神,故未早夭。 杀 劫 日 劫 其二、 坤造 丁 庚 辛 庚 未 戌 丑 寅 比 伤 食 才 财 官 7岁起运 辛 壬 癸 甲 乙 丙 亥 子 丑 寅 卯 辰 此是唐山仙批的一个女命,宋先生讲:依命理规范,卅八岁甲申年应该会克死孩子,因为她唯一的子息星食神在日支丑与年支未遥冲,先天上子息星癸水就受到损伤。卅八正走甲寅大运,与子息宫寅伏吟,而流年甲申不但与大运冲,且也冲到子息宫,因此这一年不是孩子夭折就会难产。其实,她那年生下唯一的女儿。唐山仙批道:“甲申年卅八,其年不吉,白发悲花落,青云恨鸟飞。” 四十岁丙戌年,其夫在正月到南部燕巢乡处理弹药的工作,不慎被引动的炸药炸死。我们再从她命造寻找答案,本造犯了女命大忌,就是夫星入墓而且年干丁火七杀透出,地支戌墓又与丑未三刑,依子平论命法这就有克夫的征兆在原局中呈现。年干七杀就比正官的力量强三倍,对女命来说不是好现象。 到甲寅运,寅是夫星丙火之长生,流年丙戌,戌为丙火之墓库,且丙火透干,所以这一年会发生与丈夫有关的事。流年戌与月支戌伏吟,寅戌暗拱午,墓库最怕动了,此年夫星墓库大开,不是死了丈夫其夫也难逃大劫,而唐山仙的流年却批注:“其年喜事盈门,集中之乐”真是使人丈二金刚摸不着头。 这位长辈在四十岁丈夫死后就一直守寡,至七十四岁庚申年去世为止。 卜文解评:这个命甲申年生女儿是符合命理规范的,至于该造丙戌年死夫,宋先生解释的完全不对。 一般而言,女命伤官食神为子女星,但命中没有伤食者,则不以伤食看子女,身旺财作子,身衰印作儿。这个八字明显无水,丑中的癸水含气是无法存在的,不仅因为丑本为土,克水难存,况丑戌未三刑,群土早已将水克干了。故不以丑中癸水作子女。寅木财在子女宫,很明显必以寅为子女。八字中寅木衰而逢年空亡,没有帮扶,临时上得子女必迟,故壬子运虽有水生木,也不能生育;癸丑运则寅木支不逢生,且刑出金来克,亦无子女;甲寅运大运引出财星,且出空亡,故可生育。应甲申年者,申金冲出寅木,且为冲空填实之应期。因在寅运木旺地,申冲则不以破论,只是冲动,故决不会损子。至于为何生的是女儿,这是因为寅木伏支被庚金克住无法引出,支为女之故。 宋先生认为丙戌年死夫是夫星入墓之故。其实是夫星临长生又拱局,何能入墓?另外的问题是,该命在癸丑运时,夫星受冲克甚强,甲戌流年为何就没有死夫呢?反倒在逢甲寅的长生运死了夫,故入墓之说是站不住脚的。我的看法是:不以丁火杀星为夫,以时上寅中丙火正官为夫。寅木为夫之原神,行壬子癸丑运不会伤克寅木,克去丁火反可去杂纯清,为吉运。行入甲寅运,杀星受生,出现官杀混杂,这为一忌;论用神,八字土金太燥,宜水滋木,火为忌,甲寅火临长生,是行入忌神地,这为二忌;更要命的是逢丙戌流年,天干透火,地支拱火,旺火必然焚尽寅木,夫星之火因为过旺而死!道理是这样的:火灭一般有两种情况,一种是太弱被水克灭,一种就是太旺无制,焚尽而死。其夫是被炸药炸死的,正合乎其逻辑。书中有“过旺虚倾”之说,由于火土过旺而死的例子并不少见: 官 枭 日 官 梁启超命:癸 甲 丙 癸 酉 寅 午 巳 此造日主火旺,原神之木空亡为死木,临金劈而更易生火,戊申运金来劈木,己巳年火逢旺地将木焚尽而病逝。 本造死于庚申年,是应“正财偏财见比肩分夺,见羊刃劫财必死”(有关人命死亡之看法,参见《卜文命学》中《人命死亡信息探秘》一文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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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四、船到桥头自然直 比 比 日 伤 乾造:癸 癸 癸 甲 巳 亥 未 寅 劫 枭 印 杀 官 财 7岁运:壬 辛 庚 己 戊 丁 戌 酉 申 未 午 巳原文:本造生于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