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三刑-卷六-三车一览

日期:2024.04.11 发布者:算准网

寅刑巳     巳刑申     申刑寅(曰恃势之刑)
丑刑戌     戌刑未     未刑丑(曰无恩之刑)
子刑卯     卯刑子(曰无礼之刑)   辰午酉亥(曰自刑)

问曰:“何以谓之三刑?”答曰:“三刑者,乃四冲不全也,而谓之刑。四冲全则立四位,而立缺其一则欹而不正,三者各自相推不齐用心,而曰刑也。”又曰:“何以寅巳申,为恃势刑?丑戌未,为无恩刑?子卯,为无礼刑?辰午酉亥,为自刑?此将何论乎?”

答曰:“寅巳申者,谓寅中有长生之火、有临官之木,木火为子父,各得其势;在位巳中有寄宫之土,有长生之金,土金为子父,各得其势;在位申中有临官之金,有长生之水,金水为子父,各得其势;在位是以三宫各有子父之势力,而遁互相刑,故曰恃势相刑也。

丑戌未者,谓三宫皆属四维之土。而土见土谓之毗和,和者兄弟是以,兄弟各自相刑,乃曰无恩刑也。

子卯者,子属水,卯属木。水能生木,则子水为母,卯木为子。而子母自相刑,乃曰无礼刑也。

辰午酉亥者,谓寅申巳亥有寅巳申而互相刑,内有亥无刑辰戌丑未四位;有丑戌未互相刑,而有辰无刑子午卯酉四位;有子卯互相刑,而有午酉无刑,是以此四位谓之自刑者、盖所相刑乃曰自也。”

又曰:“夫刑者吉凶,何以论之?”答曰:“君子得之吉,小人得之凶。何为君子?何为小人?五行之中有吉辰旺相、官星印绶、贵气相扶、福神相助,谓之君子。似此命得之则为吉、为祥;而不能为害也。若更命中驳杂,有凶神恶刹,谓之小人,似此命得则为凶、为害。”

《鬼谷遗文》曰:君子不刑定不发,若居仕路多腾达。小人到此必为灾,不然也被官鞭挞。

《壶中子》云:八字无格以扶持,九命有刑而驳杂,或作闾巷之辈,或为市井之徒。详此而论,可表君子得之则吉,小人得之则凶。

辰午酉亥四字全,而得吉神压之,当为贵、为权。最嫌者:辰见辰为自刑,午见午为自刑,酉见酉为自刑,亥见亥为自刑,此为凶矣。若更见恶刹相并,最为不良。沈芝云:自刑带刹不为良,手足肌肤定见伤,不是狱中憔悴死,只因刀剑刃头伤。此可见自刑又带刹若见刑中有制,又未可便作凶论。

《洞玄经》曰:酉酉恶其太刚,火杀其刑者何忧;午午恶其太暴,水减其势者无咎。又云:木并生而势减,水冷流而溢涨(其言辰见辰,亥见亥),又有木落粪本之义,水流趋末之理,木落由衰、水流非旺(言其暴也,势力减之,则为吉也),此叚解自刑之理也。又如:命中有官星、印绶者,须用官星、印绶来刑则吉;若官印被命刑则凶。

《指迷赋》云:官刑命喜,莫教命返刑官,官印受刑,虽贵,非戎即吏。

《一行禅师命书》云:甲子己卯有一说,正印凤池诀:丙寅辛巳,已同然三公禄位迁。此说虽是甲子见己卯是到官,可表官刑命吉也。

温中奉,吏部出身,作三任倅官,至中奉大夫。

甲寅     丙子     辛巳     癸巳

此命亦有天厨贵禄,又有入格官星、印绶,全为贵、为荣;不应得命反去刑于官星、印绶,所以虽贵,则出身不免逃乎吏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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