彭氏注解《滴天髓》(17) 衰旺
日期:2024.10.05 发布者:算准网
能知衰旺之真机,其于三命之奥,思过半矣。
原注:旺则宜泄宜伤,衰则喜帮喜助,子平之理也。然旺中有衰者存,不可损也;衰右有旺者存,不可益也。旺之可损,以损在其中矣;衰之极者不可所当损者而损之,反凶;实所当益者而益之,反害,此真机,皆能知之,又何难于详察三微奥乎?
任氏曰;得时俱为旺论,失令便作衰看,虽是至理,亦死法也。夫五行之气,流行于四时,虽日干各有专令,而其实专令之中,亦有并存者在,如春木司令,甲乙虽旺,而此时休囚之戊巳,亦未尝绝于天地也;冬水司令,壬天虽旺,百此时休囚之丙丁,变未尝绝于天地也。物时当退避,不敢争先,而春实春土何尝不生万物,冬日何尝不照万国乎?况八字虽以月令迷重,而旺相休囚,年日时中,亦有损益之权,故生月即不值令,亦能值年值日值时,岂可执一而论?有如春木虽强,金太重而木亦危;干庚辛而支申酉,无火制而不富,逢土生而必夭,是得时不旺也。秋木虽弱,木根深而木亦强,干甲乙而支寅卯,遇官透而能受,逢水生而太过,是失时不弱也。是故日干不论月令休囚,只要四柱有根,便能受财官食神而当伤官七杀。长生禄旺,根之重者也;墓库余气,之轻者也。天干得一比肩,不如地支得一余气墓库。墓者,如甲乙逢未,丙丁逢戌,庚辛逢丑,壬癸辰之类是也。余气者,如丙丁逢未,丙丁逢戌,庚辛逢丑,壬癸逢辰之类是也。余气者,如丙丁逢未,甲乙逢辰,庚辛逢戌,壬癸逢丑之类是也,得二比肩,不如支中得一长生禄旺,如甲乙逢亥寅卯之类是也。盖比肩如朋友之相扶,通根如家室之可托,干多不如根挭,理固然也。今人不知此理,见是春土夏水秋木冬火,不问有根无根,,便谓之弱:见是春木夏火秋金冬水,不究克重克轻,便谓这旺,更有任癸逢辰,丙丁逢戌,甲乙逢未,庚辛逢丑之类,不以为通根峰库,甚至求刑冲以开之,竟不思刑冲伤吾本根之气。此种谬论,必宜一切扫除也。然此皆论衰旺之正面,易者也,更有颠倒之理存焉,其理有十:木太旺者而似金,喜火之炼也;木旺极者而似火,喜水之克也。火太旺者而似水,喜土之止也;火旺极者而似土,喜木之克也。土太旺者而似木,喜金之克也;土旺极者而似水,喜火之练也。金太旺者而似火,喜水之济也;金旺极者而似水,喜土之止也。水太旺者而似土,喜木之制也;水旺极者而似木,喜金之克也。木太衰者而似水也,宜金以生之;木衰极者而似土也,宜火以生之。火太衰者而似木也,宜水以生之;火衰极者而似金也,宜土以生之。土太衰者而似 火也,宜木以生之;土衰极者而似水也,宜金以生之。金太衰者而似土,宜火以生之金衰极者而似木也,宜水以生之。水太衰者而似金也,宜土以生之;水衰极者而似火也,宜木以生之。此五行颠倒之真机,学者宜细详玄玄之妙。
彭氏解:懂得了五行旺衰变化的道理,对于人命的奥秘已经知道了一半以上。旺衰有常理也有变理,上面任氏所论初看十分精彩,殊不知,将变理强扭作常理来说,自然是似是而非,依然没入旺衰正道。
问曰:何为旺衰常理?何为变理?师答曰:以中和平衡为目的,旺喜克泄耗,衰用生扶即是常理。以纯粹而非中和,顺势而行为目的量,旺不能克,弱不能扶即是五行旺衰变理。
常理易知,变理难说。难说之处全靠悟,玄关百窍,不如一“悟”。参悟乃进阶之道。以木五行的变理为例,先说木太旺,木太旺有两个去向,一个是趋于中和平衡,二是趋势于专旺纯粹。中和纯粹者吉嘛。
木太旺趋于中和平衡时,依然用的是克泄耗,属于常理范围。与偏旺用克或泄或耗的区别在于,太旺本身偏枯,所用克泄耗,均十分勉强,人生起伏大,终归是偏枯命。
木太旺趋于专旺纯粹时,必因存在一点金五行克木所致,用火的目的不是为了泄木趋向平衡,而是在于去其金。这便是任氏那第一句话“木太旺者而似金,喜火之炼也;”的根本。明此道理,何须颠来倒去。
再说木旺极,木旺极已达专旺标准,条件是木旺无金。纯粹吉命。旺极之木,最忌火来盗泄木气。用水的目的,一是养,二是防止火来盗泄木气。保持“持满”状态,不泄其精华,是木五行成为专旺的目的。这便是任氏那第二句话“木旺极者而似火,喜水之克也”的真实含义。五行贯彻的是自然真理,人生多数人是追求功名建树。木五行的专旺纯粹,目的的在于仁寿,非是功名利禄。若是非要功名利禄,少不了牺牲仁寿。
木太衰也有两个去向,一是趋于中和平衡,二是趋于衰极以从弱势。前者用生扶属于常理。后者用金,使其彻底服从。用金,能让太衰之木服从大势,以达从弱的目的。远比用生扶趋于平衡的层次高。这便是“木太衰者而似水也,宜金以生之”的道理。
再说木衰极,木衰极的条件是毫无根气可言。早已彻底服从于对方。衰极之木,比方为一个囚犯,唯一的出路不是用反抗,而是用才华,展示自己的才华才是他安身立命的唯一出路。这便是那句“木衰极者而似土也,宜火以生之”的含义。
关于旺衰变理,无非就是太旺太衰,旺极衰极当如何处理。其它五行亦同,不再赘述。
例一,任氏原例
甲辰丁卯甲子戊辰
戊辰己巳庚午辛未壬申癸酉
甲子日生卯月,地支两辰,是木之余气也,又辰卯东方,子辰拱水,木太旺者似金也,以丁火为用。至巳运,丁火临旺,名列宫墙;庚辛两运,南方截脚之金,虽有刑耗,而无大患;未运克去子水,食廪天储;午运子水冲克,秋闱失意;壬申运金水齐来,刑妻克子,破耗多端;癸运不禄。
例二,任氏原例
癸卯乙卯甲寅乙亥
甲寅癸丑壬子辛亥庚戌己酉
此造四支皆木,又逢水生,六木两水,别无他气。木旺极者,似火也,出身祖业本丰。惟丑运刑伤,壬子水势乘旺,辛亥金不通根,支逢水旺,此二十年经营,获利数万;一郊庚戌,土金并旺,破财而亡。
彭氏解:此二例均有木五行的气势存在,但都没会合方局,气势散乱,无大的局象可依。前者有火土透干,木太旺,趋于中和平衡,并非趋于旺极,尤其是丁卯炉中火一柱,火势旺盛,无法熄灭,取火土为用,年甲为忌,庚辛金为喜。壬申破的原因是申子辰合局伤了用神丁火。后者无火土透干才是趋于旺极。但二者均暗藏一重纳音金在柱,都不够仁寿格的标准。后者因无火去其金,相对于前者有明暗火制金来说,后者破格更厉害。故后者有“破财而亡”之患。
例三,今人例
乾造:癸乙戊 乙
亥 卯 子 卯
此造木五行明四重暗五重,木成气势,原局无金,仁寿。八十七岁还身康体健,慈祥老人。木五行成势,虽然仁寿,但难有大的富贵。老师出身,中年下海。现在的身份是农民。辛卯年因家庭条件差,小病无钱医治,安然去逝。
例四,今人例
乾造:癸 乙 戊 丙
卯 卯 寅 辰
此造木多势力众,若非癸卯纳音金破格,必是高寿之人。今有癸卯之金,日时火土透出,都是比上造更有作为的表现。但此作为不是官贵,充其量能发财。现在正行西方运,财越发的猛烈,越是有不爽之事发生,今年壬辰年,本人或子女之间必有灾应。
例五,任氏原例
乙丑甲申甲申辛未
癸未壬午辛巳庚辰己卯戊寅
此造地支土金,木无盘根之处,时干辛金,元神发透,木太衰者,似水也,初运癸未壬午,生木制金,刑丧早见,荫疪难丰;辛巳庚辰,金逢生地,白手发财数万;己卯运土无根,木得地,遭回禄,破财万余;至寅而亡。
彭氏解:此造因丑未相冲,木的根气被拔,但有年月甲乙阴阳木相助,只做太衰,从财杀论。土金为喜用。此造若是四天干全为甲乙,则天干木成气势,又不可做太衰用土金论。
例六,任氏原例
己巳己巳乙酉丙戌
戊辰丁卯丙寅乙丑甲子癸亥
此造地支皆逢克泄,天干又透火土,全无水气。木衰极者,似土也。初郊戊辰丁运,获丰厚之荫疪,美景良多;卯运椿萱并谢;丙运大遂经营之愿,获利万金;寅运克妻破财,又遭回禄;乙丑支全金局,火土两泄,家业耗散;甲子北方水地,不禄宜矣。
彭氏解:此造乙木无比无助无根气,木衰极用火。此无根之乙,并非栋梁之木,原因在于乙木不壮大。死草之例,用火燃尽,也算此乙的最好发挥。先到北方水火死之地,当然就没有生机了。此造卯运无忧,实乃乙木壮大之象。乙禄在卯,不在寅。寅运是壮过,帮扶不从,破格之象。
例七,任氏原例
乙丑壬午丙戌甲午
辛巳庚辰己卯戊寅丁丑丙子
此丙戌日元,月时两刃,壬水无根,又逢木泄。火太旺者,似水也。初运庚辰辛巳,金逢生地,孔怀无辅助之人,亲党少知心之辈;己卯得际遇,戊寅全会火局,及丁丑二十年,发财四五万,至子运而亡。
彭氏解:此造火多并见甲乙生助,火太旺而趋于旺极,旺极之火最要成局,散火无情,炉火有用。此造以火成局为用,木土为喜,金水为忌。
换一角度,以壬水为体来论喜用,结果一样。壬水坐午,不见金来生扶,丑中水气被戌之燥土荡平。壬水衰极,结果还是喜用木火土,忌金水。
任氏还有许多例子,可做参考,不再赘述。
任氏总结,以上二十造,五行极旺极衰,不得中和之气。原注云:“旺中有衰者存,衰中有旺者存”,此两句,即余之太旺太衰也:“旺之极者不可损,衰之极者不可益”,此两句,即余之极旺极旺衰也。特选此为后证。
按:旺衰有三大九小区间,各区间都对应着吉凶,六亲数目。但有的八字各区间之间的界线十分模糊。为此他教我一个简便的方法——两分法。
中和状态 : 偏旺、偏弱 (属于常理 ,里面包含有五个小区间)
旺衰程度{
远离中和状态 : 太旺、太衰、旺极、衰极 (属于变理
原注:旺则宜泄宜伤,衰则喜帮喜助,子平之理也。然旺中有衰者存,不可损也;衰右有旺者存,不可益也。旺之可损,以损在其中矣;衰之极者不可所当损者而损之,反凶;实所当益者而益之,反害,此真机,皆能知之,又何难于详察三微奥乎?
任氏曰;得时俱为旺论,失令便作衰看,虽是至理,亦死法也。夫五行之气,流行于四时,虽日干各有专令,而其实专令之中,亦有并存者在,如春木司令,甲乙虽旺,而此时休囚之戊巳,亦未尝绝于天地也;冬水司令,壬天虽旺,百此时休囚之丙丁,变未尝绝于天地也。物时当退避,不敢争先,而春实春土何尝不生万物,冬日何尝不照万国乎?况八字虽以月令迷重,而旺相休囚,年日时中,亦有损益之权,故生月即不值令,亦能值年值日值时,岂可执一而论?有如春木虽强,金太重而木亦危;干庚辛而支申酉,无火制而不富,逢土生而必夭,是得时不旺也。秋木虽弱,木根深而木亦强,干甲乙而支寅卯,遇官透而能受,逢水生而太过,是失时不弱也。是故日干不论月令休囚,只要四柱有根,便能受财官食神而当伤官七杀。长生禄旺,根之重者也;墓库余气,之轻者也。天干得一比肩,不如地支得一余气墓库。墓者,如甲乙逢未,丙丁逢戌,庚辛逢丑,壬癸辰之类是也。余气者,如丙丁逢未,丙丁逢戌,庚辛逢丑,壬癸逢辰之类是也。余气者,如丙丁逢未,甲乙逢辰,庚辛逢戌,壬癸逢丑之类是也,得二比肩,不如支中得一长生禄旺,如甲乙逢亥寅卯之类是也。盖比肩如朋友之相扶,通根如家室之可托,干多不如根挭,理固然也。今人不知此理,见是春土夏水秋木冬火,不问有根无根,,便谓之弱:见是春木夏火秋金冬水,不究克重克轻,便谓这旺,更有任癸逢辰,丙丁逢戌,甲乙逢未,庚辛逢丑之类,不以为通根峰库,甚至求刑冲以开之,竟不思刑冲伤吾本根之气。此种谬论,必宜一切扫除也。然此皆论衰旺之正面,易者也,更有颠倒之理存焉,其理有十:木太旺者而似金,喜火之炼也;木旺极者而似火,喜水之克也。火太旺者而似水,喜土之止也;火旺极者而似土,喜木之克也。土太旺者而似木,喜金之克也;土旺极者而似水,喜火之练也。金太旺者而似火,喜水之济也;金旺极者而似水,喜土之止也。水太旺者而似土,喜木之制也;水旺极者而似木,喜金之克也。木太衰者而似水也,宜金以生之;木衰极者而似土也,宜火以生之。火太衰者而似木也,宜水以生之;火衰极者而似金也,宜土以生之。土太衰者而似 火也,宜木以生之;土衰极者而似水也,宜金以生之。金太衰者而似土,宜火以生之金衰极者而似木也,宜水以生之。水太衰者而似金也,宜土以生之;水衰极者而似火也,宜木以生之。此五行颠倒之真机,学者宜细详玄玄之妙。
彭氏解:懂得了五行旺衰变化的道理,对于人命的奥秘已经知道了一半以上。旺衰有常理也有变理,上面任氏所论初看十分精彩,殊不知,将变理强扭作常理来说,自然是似是而非,依然没入旺衰正道。
问曰:何为旺衰常理?何为变理?师答曰:以中和平衡为目的,旺喜克泄耗,衰用生扶即是常理。以纯粹而非中和,顺势而行为目的量,旺不能克,弱不能扶即是五行旺衰变理。
常理易知,变理难说。难说之处全靠悟,玄关百窍,不如一“悟”。参悟乃进阶之道。以木五行的变理为例,先说木太旺,木太旺有两个去向,一个是趋于中和平衡,二是趋势于专旺纯粹。中和纯粹者吉嘛。
木太旺趋于中和平衡时,依然用的是克泄耗,属于常理范围。与偏旺用克或泄或耗的区别在于,太旺本身偏枯,所用克泄耗,均十分勉强,人生起伏大,终归是偏枯命。
木太旺趋于专旺纯粹时,必因存在一点金五行克木所致,用火的目的不是为了泄木趋向平衡,而是在于去其金。这便是任氏那第一句话“木太旺者而似金,喜火之炼也;”的根本。明此道理,何须颠来倒去。
再说木旺极,木旺极已达专旺标准,条件是木旺无金。纯粹吉命。旺极之木,最忌火来盗泄木气。用水的目的,一是养,二是防止火来盗泄木气。保持“持满”状态,不泄其精华,是木五行成为专旺的目的。这便是任氏那第二句话“木旺极者而似火,喜水之克也”的真实含义。五行贯彻的是自然真理,人生多数人是追求功名建树。木五行的专旺纯粹,目的的在于仁寿,非是功名利禄。若是非要功名利禄,少不了牺牲仁寿。
木太衰也有两个去向,一是趋于中和平衡,二是趋于衰极以从弱势。前者用生扶属于常理。后者用金,使其彻底服从。用金,能让太衰之木服从大势,以达从弱的目的。远比用生扶趋于平衡的层次高。这便是“木太衰者而似水也,宜金以生之”的道理。
再说木衰极,木衰极的条件是毫无根气可言。早已彻底服从于对方。衰极之木,比方为一个囚犯,唯一的出路不是用反抗,而是用才华,展示自己的才华才是他安身立命的唯一出路。这便是那句“木衰极者而似土也,宜火以生之”的含义。
关于旺衰变理,无非就是太旺太衰,旺极衰极当如何处理。其它五行亦同,不再赘述。
例一,任氏原例
甲辰丁卯甲子戊辰
戊辰己巳庚午辛未壬申癸酉
甲子日生卯月,地支两辰,是木之余气也,又辰卯东方,子辰拱水,木太旺者似金也,以丁火为用。至巳运,丁火临旺,名列宫墙;庚辛两运,南方截脚之金,虽有刑耗,而无大患;未运克去子水,食廪天储;午运子水冲克,秋闱失意;壬申运金水齐来,刑妻克子,破耗多端;癸运不禄。
例二,任氏原例
癸卯乙卯甲寅乙亥
甲寅癸丑壬子辛亥庚戌己酉
此造四支皆木,又逢水生,六木两水,别无他气。木旺极者,似火也,出身祖业本丰。惟丑运刑伤,壬子水势乘旺,辛亥金不通根,支逢水旺,此二十年经营,获利数万;一郊庚戌,土金并旺,破财而亡。
彭氏解:此二例均有木五行的气势存在,但都没会合方局,气势散乱,无大的局象可依。前者有火土透干,木太旺,趋于中和平衡,并非趋于旺极,尤其是丁卯炉中火一柱,火势旺盛,无法熄灭,取火土为用,年甲为忌,庚辛金为喜。壬申破的原因是申子辰合局伤了用神丁火。后者无火土透干才是趋于旺极。但二者均暗藏一重纳音金在柱,都不够仁寿格的标准。后者因无火去其金,相对于前者有明暗火制金来说,后者破格更厉害。故后者有“破财而亡”之患。
例三,今人例
乾造:癸乙戊 乙
亥 卯 子 卯
此造木五行明四重暗五重,木成气势,原局无金,仁寿。八十七岁还身康体健,慈祥老人。木五行成势,虽然仁寿,但难有大的富贵。老师出身,中年下海。现在的身份是农民。辛卯年因家庭条件差,小病无钱医治,安然去逝。
例四,今人例
乾造:癸 乙 戊 丙
卯 卯 寅 辰
此造木多势力众,若非癸卯纳音金破格,必是高寿之人。今有癸卯之金,日时火土透出,都是比上造更有作为的表现。但此作为不是官贵,充其量能发财。现在正行西方运,财越发的猛烈,越是有不爽之事发生,今年壬辰年,本人或子女之间必有灾应。
例五,任氏原例
乙丑甲申甲申辛未
癸未壬午辛巳庚辰己卯戊寅
此造地支土金,木无盘根之处,时干辛金,元神发透,木太衰者,似水也,初运癸未壬午,生木制金,刑丧早见,荫疪难丰;辛巳庚辰,金逢生地,白手发财数万;己卯运土无根,木得地,遭回禄,破财万余;至寅而亡。
彭氏解:此造因丑未相冲,木的根气被拔,但有年月甲乙阴阳木相助,只做太衰,从财杀论。土金为喜用。此造若是四天干全为甲乙,则天干木成气势,又不可做太衰用土金论。
例六,任氏原例
己巳己巳乙酉丙戌
戊辰丁卯丙寅乙丑甲子癸亥
此造地支皆逢克泄,天干又透火土,全无水气。木衰极者,似土也。初郊戊辰丁运,获丰厚之荫疪,美景良多;卯运椿萱并谢;丙运大遂经营之愿,获利万金;寅运克妻破财,又遭回禄;乙丑支全金局,火土两泄,家业耗散;甲子北方水地,不禄宜矣。
彭氏解:此造乙木无比无助无根气,木衰极用火。此无根之乙,并非栋梁之木,原因在于乙木不壮大。死草之例,用火燃尽,也算此乙的最好发挥。先到北方水火死之地,当然就没有生机了。此造卯运无忧,实乃乙木壮大之象。乙禄在卯,不在寅。寅运是壮过,帮扶不从,破格之象。
例七,任氏原例
乙丑壬午丙戌甲午
辛巳庚辰己卯戊寅丁丑丙子
此丙戌日元,月时两刃,壬水无根,又逢木泄。火太旺者,似水也。初运庚辰辛巳,金逢生地,孔怀无辅助之人,亲党少知心之辈;己卯得际遇,戊寅全会火局,及丁丑二十年,发财四五万,至子运而亡。
彭氏解:此造火多并见甲乙生助,火太旺而趋于旺极,旺极之火最要成局,散火无情,炉火有用。此造以火成局为用,木土为喜,金水为忌。
换一角度,以壬水为体来论喜用,结果一样。壬水坐午,不见金来生扶,丑中水气被戌之燥土荡平。壬水衰极,结果还是喜用木火土,忌金水。
任氏还有许多例子,可做参考,不再赘述。
任氏总结,以上二十造,五行极旺极衰,不得中和之气。原注云:“旺中有衰者存,衰中有旺者存”,此两句,即余之太旺太衰也:“旺之极者不可损,衰之极者不可益”,此两句,即余之极旺极旺衰也。特选此为后证。
按:旺衰有三大九小区间,各区间都对应着吉凶,六亲数目。但有的八字各区间之间的界线十分模糊。为此他教我一个简便的方法——两分法。
中和状态 : 偏旺、偏弱 (属于常理 ,里面包含有五个小区间)
旺衰程度{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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