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五行精纪注释》卷一:论六十甲子上(二)

日期:2025.02.12 发布者:算准网

卷一:论六十甲子上(二)
【原文】

甲子,从革之金,其气散,得戊申土、癸巳水相之则吉。戊申乃金临官之地,土者更旺于子[10],必能生成。癸巳系金生于巳,水旺于子,纳音各有所归,又为朝元禄。忌丁卯、丁酉、戊午之火。

阎东叟云:甲子金为进神,禀沉潜虚中之德,四时皆吉。入贵格,承旺气,则术业精微,主魁夺之荣。

【注释】

甲子海中金,此金未“成器”,故曰“从革”之金,此金“气散”无力。得戊申大驿土,有纳音五行土金相生之吉;得癸巳长流水,有纳音五行金水相生之吉。

年柱甲子海中金,日、时柱见戊申大驿土,“申”是纳音金的禄地,“子”是纳音土之旺地,两柱纳音互换禄旺,必能生成。

年柱甲子海中金,日、时柱见癸巳长流水,“巳”是海中金的长生之地,“子”是长流水的旺地,两柱纳音互换生旺,各有所归。子又为日、时天干的禄地,又称“朝元禄”。

甲子海中金,忌见丁卯炉中火、丁酉山下火,戊午天上火,纳音金被纳音火克,地支子卯刑,子午冲,子酉破。

阎东叟认为:甲子金为“进神”,具有沉潜、空灵的神灵之德行,年柱得之者,四时皆吉。若入贵格,五行又得承旺气,主术业精微,有考试夺魁之荣。

【说明】

纳音五行体系用的是水土同宫,故有“土更旺于子”之说”。《五行精纪》年代的生旺库,不分阴阳,与清代以后的子平法(以下简称“后子平法”)十天干分别论不同,这是在阅读本书时需要十分注意的。

两柱纳音五行相生为吉,相克为凶;两柱纳音五行互换长生、禄、旺论吉,互引为死、绝、衰、败为凶,是“干支法”的一项重要规则和技法。若用“后子平法”,甲子见戊申、癸巳,看不出有吉凶关系,但禄命法却论吉,法理是纳音五行相生,互换生旺。同样,甲子遇见丁卯、丁酉,戊午,禄命法以凶论,法理是纳音五行相克,地支再有刑冲破害。

“进神”,是一种神煞,由“甲子、甲午、己卯、己酉”这四组干支组成。

【原文】

乙丑,自库之金,火不能克。盖退藏之金,苟无刑害冲破,未有不显荣者,独忌己丑、戊午、己未之火。

阎东叟云:乙丑金为正印,具大福德,秋冬富贵寿考,春夏吉中有凶。入格则建功享福,带杀类为凶会。

《玉霄宝鉴》云:甲子、乙丑未成器金,见火则成,多见则吉。

【注释】

乙丑海中金,“丑”为金库,纳音五行金长生在巳,按纳音五行十二生旺库,纳音金墓(库)在丑,故称为“自库之金”,火不能克。乙丑海中金,金退藏入库,地支若无刑害冲破,未有不显荣者。

乙丑海中金,忌见己丑霹雳火、戊午、己未天上火,纳音火克金故。

阎东叟云:乙丑金为“正印”,年柱得之为吉者,有大福德。秋冬季生人,富贵高寿;春夏季生人,吉中有凶。若入贵格,能建功享福,若多见恶煞为“凶会”。

《玉霄宝鉴》云:甲子、乙丑海中金,属“未成器”之金,见火则能炼成,火多则更吉。

【说明】

“刑害冲破”,《五行精纪》刊刻年代,不仅重视“刑、冲”,也重视“破、害”。
“正印”见《五行精纪》卷十九,“论正印”章节。南宋时期属“十神”形成的初期,此“正印”非十神概念的正印。

若用“后子平法”,乙丑见己丑,两组干支只是天干相克,地支相同,并无重大吉凶可论。但“干支法”却十分看重地支相同的干支组合,即是“就位”的概念。乙丑遇己丑,地支丑丑相同,纳音金火,属“就位”纳音火克金,就位相克,论凶。乙丑金见戊午火,纳音火克金,地支丑午穿。乙丑金见己未火,纳音火克金,地支丑未冲。

需要指出的是,《三命通会》P61,不仅对此节一字未改全文照抄,而且还分成水、火、木、金、土五局,介绍甲子乙丑海中金,与其他各组干支纳音配置组合之吉凶,并说明其法理所在,尽可能排出全流,力图完成三十组干支纳音架构吉凶“举穷”,以及所构成的纳音格局,即是后来的“兰台格局”。对其他二十九组干支纳音,亦作同样处理。可见《三命通会》在“干支法”这个视角,不仅完全传承《五行精纪》,而且还有长足发展,可惜被"后子平法"放弃。本书特录《三命通会》甲子乙丑海中金一节,以后不再贅述。

《三命通会》 (卷之一,P76-77):海中金者,宝藏龙宫,珠孕蛟宝,出现虽假于空冲,成器无籍乎火力,故东方朔以蛤蚌名之,良有理也。《妙选》有“珠藏渊海格”,以甲子见癸亥,是不用火逢空;有“蚌珠照月格”,以甲子见己未,是欲合化互贵。盖以海金无形,非空冲则不能出现,而乙丑金库,非旺火则不能陶铸

故也。如甲子见戊寅、庚午,是土生金,乙丑见丙寅、丁卯,是火制金。又天干逢三奇,此等格局,无有不贵。旧说甲子、乙丑俱喜见炉中火。丙寅旺火,不宜木助;丁卯败火,却宜木助。覆灯、山下、山头诸火,性微不能炼金,故宜木助。天上火不能克金,须假凡火,再得水济,无冲破为佳。霹火就位相克,性主昏蒙,运如再犯大凶。见木则无造化,以此金未能成器,不能制物故也。若月日有火而时遇木,却以财论则吉。井泉、涧下、大溪、天河等水,无火,俱不宜见,海水亦不宜。然以妙选论之,则为贵格。据理,甲子见癸亥,逢生趋乾,何不可之有。路旁、屋壁、城头、大驿诸土,在日时柱中,天元、支辰、纳音俱无火制,主贱,中年夭。余见亦未然,以庚午、辛未,戊寅、己卯,二土造化有情故也。如甲子见庚午,坎离相济;见辛未,官星带贵。乙丑见庚午,官贵互换。甲子见戊寅,绝地逢生;见己卯,天干合化。乙丑见戊寅,亦绝地逢生;见己卯,则归禄带财。余土又当仍分年、禄、马、贵人方准。沙土埋金,诚不宜见,有火亦不吉。柱中逢金,砂镦原未成器,海中又未成器,彼此无益,故无火不宜。剑钗已成器,金相见有助。《妙选》谓之“脱体化神”,主贵,箔金亦好。如甲子见甲子,乙丑见乙丑,同类相资,柱中喜见一寅,见戊寅谓之“昆山片玉",如甲子见乙丑,谓之“干支连珠”,非得火炼不可。即子平金神格之义也


【原文】

丙寅,赫牺[11]之火,无水制之,则为燔灼炎烈之患。水不可过,独爱甲寅之水,就位济之,又名朝元禄。

《五行要论》云:丙寅火,含灵明冲粹之气,四时生生之德。入贵格,则文彩发应,主魁甲之贵[12]。

【注释】

丙寅炉中火,极其旺盛又脆弱之火,若无水制之,则有过于烧灼炎烈之患。但水又不可太多,唯独喜爱甲寅大溪水,丙寅、甲寅,地支相同,纳音“就位”水火既济。年柱丙寅,日、时柱见甲寅,甲禄在寅,又名“朝元禄”。

《五行要论》称:丙寅火“含灵明冲粹之气”,得之者主聪明智慧、中和纯正。四时皆宜,均为有德之人。如与月、日、时、胎等组合形成“贵格”,可应试时文彩风发,有夺魁之荣贵。

【说明】

“冲粹”,中和纯正。

关于丙寅,在古籍中有不同称呼,如上。曦牺二字音近,譬如伏羲氏,一作宓羲、包牺。


【原文】

丁卯,伏明之火,气弱宜木生之,遇水则凶,乙卯、乙酉水最毒。

《五行要论》云:丁卯沐浴之火,含雷动风作之气。水济之则达,土载之则基厚,以木资之为文彩,以金橐之为精坚[13],更逢夏令则凶暴。

《珞琭子》云:丙寅丁卯,秋天宜以保持。

莹和尚注云[14]:丙寅丁卯,举火之类。秋天保持者,言水生于秋也。

《鬼谷遗文》云:丙寅丁卯,秋冬宜以保持。注云:木不南奔,火无西旺,火至秋冬,势恐不久。

【注释】

丁卯炉中火,卯为纳音火之“败”地(纳音五行十二生旺库),故称“伏明之火”。败火气弱,最宜木生。遇水则凶,乙卯大溪水,纳音“就位”相克;乙酉井泉水,纳音相克且地支卯酉冲,为最毒。

《五行要论》称:丁卯炉中火,虽为沐浴弱火,但卯在东方震位,含“雷动风作”之气。有水济之,则可发达;有土载之,则木的根基厚实;以木助之,则有文彩;以金托之,则火性精纯,但逢夏季巳午月生,火乘旺禄之气,此火则凶暴。

《珞琭子》云:丙寅丁卯炉中火,秋季金旺,可以泄其旺气,保护扶持此火。

莹和尚注《珞琭子》的这段话,认为凡丙寅丁卯这类旺火,秋天能“保持”,是因水长生于申,能与旺火形成既济。

《鬼谷遗文》注称:“丙寅丁卯,秋冬宜以保持”,但木不南奔,火无西旺,火至秋冬,势恐不久。

【说明】

橐,tuó,通“托”。

金不北去,木不南奔,水不东流,火无西旺:金木水火四行,见子午卯酉皆为“死”地,口诀最早见于晋代古籍《玉照定真经》。

【原文】
戊辰,两土下木[15],众金不能克,盖土生金,有母子之道,得水生之为佳。
《五行要论》云:戊辰、庚寅、癸丑三辰,挺木德清健之数。生于春夏,能特立独奋,随变成功;更乘旺气,则有凌霄耸壑之志。惟忌秋生,虽怀志节,屈而不伸。
【注释】
戊辰大林木,戊辰干支皆为土,故称“两土下木”。众金不能克此木,因为土能生金,土金有“母子”关系,此木得水生为佳。
《五行要论》云:戊辰大林木、庚寅松柏木、癸丑桑柘木这三柱纳音木,突出表现出木的诸多优秀品德:清明挺拔、刚健不屈。此木如生在春夏两季,能特立独行,不须依赖其他条件,就能生存于各种变化的环境中;如果戊辰大林木,在命局中得生旺之气,则有飞凌九霄、耸立于千山万壑之上的志气。戊辰、庚寅、癸丑木惟独忌讳生在金重的秋天,得之者,虽胸怀远大志向、节操高尚,仍不免要遭受委屈而难以伸展。

【原文】
己巳,为近火之木,金自此生,于我无伤,忌见生旺之火。
阎东叟云:己巳在巽为风动之木,根危易拔。和之以金土,运归东南,方成材用[16]。虽外阳内阴,别无辅助,则其气虚散,更为生鬼所克,乃不材之木也。
《珞琭子》云:己巳戊辰,度乾宫而脱厄[17]。
莹和尚注云:己巳戊辰,举木之类,西方金鬼旺乡,纳音之木至此绝矣,斯谓厄会。若度乾亥之宫,木得水以生长,故脱厄。
【注释】
己巳大林木,地支巳为火,故称“近火之木”。金长生在已,故金不伤此木,却忌见生旺之火,泄木之气。
阎东叟云:“巳”在八卦的位置,属东南巽位,巽主风,故称己巳大林木为“风动之木”,风劲则此木“根危易拔”。最好用土来培之,用金来雕削之,行运至东南木火之地,方能成材为用。“大林木”为旺木,木为阳;但己巳干支皆为阴数,故称“外阳内阴”,如果没有其他条件辅助(如土培金雕),则此木之气会虚散而去,若再遇旺金克之,此木则不能成材为用。
《珞琭子》称,己已戊辰纳音身木之类,木既生于亥水,“乾宫脱厄"者,何也?言亥地虽有乾金克初生之木,但有长生之水相滋,故可脱厄。(此句参考国图藏《新编四家注解经进珞琭子消息赋》(宋)王廷光,李仝,释昙莹,徐子平撰 抄本)
莹和尚注称:己巳戊辰大林木,所有此类木,如果遇西方申酉金之旺地,即是纳音木绝胎之地,这就是所谓的“凶会”。若能遇到西北乾宫之亥水,即得到水的滋养,就能摆脱灾难,茁壮生长。
【说明】
“对宫”:八卦由八个元素组成,但是八卦中每两个卦象是相关联的,乾与坤、离与坎、震与巽、艮与兑,这些卦象叫作“对宫卦”。
度:经过。

【原文】

庚午辛未,始生之土,木不能克,惟忌水多,反伤其气。木多却有归,盖木归未也。

阎东叟云:庚午、辛未、戊申、丁巳,皆厚德之土,含容镇静,和气融怡,福禄优裕。入格则多历方岳之任,有普惠博爱之功。

【注释】

庚午辛未路傍土,土胎在午,养在未,胎腹之土又得地支午未火生,故称“始生之土”。木死于午,墓于未,天干又是庚辛,故纳音木不能克此土。此土惟忌水重泄气,土虽能克水,但“水多土流”,土气反被伤。若见木多,未为木库,木有归处,不能克土,两者互不相伤。

阎东叟称:庚午辛未路旁土,是“始生之土”;戊申大驿土,土长生在申,木绝于申,不能克;丁已沙中土也是“始生之土”,且丁巳干支皆是火,火又生土。这四组纳音土的干支,皆为“厚德之土”,得此者,处世从容镇静,与人相处和气融怡,一生福禄优裕。如入贵格,具有普惠博爱的襟怀,可以到各地任官职。

【说明】

“方岳”,四方之山岳,指一方之重臣,有方岳重臣之谓。


【原文】
壬申,临官之金,利见水土,若丙申、丙寅、戊午之火,则为灾害。
阎东叟云:壬申金,持天将之威,资临官[18]之气。秋冬掌生杀之权,春夏吉少凶多。入格以功名自奋[19],带杀以刻剥为能。
【注释】
壬申剑锋金,纳音金禄在申,故称“临官之金”。此金已成器,利见水土,水土皆长生在申,见水金清水白,见土生金以壮金气。若他柱见丙申山下火、丙寅炉中火、戊午天上火,纳音火克金,则为灾害。
阎东叟称:壬申剑锋金,持天上神将之威严;金禄在申,借“临官”之旺气。生于秋冬金水旺季,可掌有生杀大权;生于春夏木火旺季,纳音金处囚、死之地,则吉少凶多。如入贵格,则奋发有为可取功名;如果他柱带“杀”,则为人有刻薄、苛刻的倾向。
【说明】
壬申见丙申, “就位”纳音火克金;壬申见丙寅,纳音火克金且天克地冲;壬申见戊午,纳音火克金,金败在午。
天后,大六壬十二神将之一,详见卷二。

【原文】
癸酉,坚成之金,火死于酉,见火何伤,惟忌丁酉火,就位克之。
阎东叟云:癸酉,自旺之金,禀纯粹之气,春夏为性英明,秋冬尤贵。入格则功业节概,挺特出伦;带杀则少年刚劲,四十之后,渐成纯德。
《玉霄宝鉴》云:壬申癸酉金旺之位,不可复旺,旺则伤物;不可见火,见火则自伤。
【注释】
癸酉剑锋金,纳音金旺在酉,剑锋成器,故称“坚成之金”。火死于酉,见火无伤此金。惟忌丁酉山下火,纳音“就位”火克金。
阎东叟认为:金旺在酉,癸酉为“自旺之金”。此金气质纯粹不杂,生于春夏者,不怕木泄火克,得之者英明,有远见卓识;生于秋冬者,金水生旺,主贵。如入贵格,有操守气概,建功立业,出类拔萃;如果他柱带“杀”,少年时期就为人刚劲,四十岁以后,会逐渐形成纯粹的美德。
《玉霄宝鉴》称:壬申癸酉剑锋金,本就是金的旺禄之位,不可以再旺了,过旺会伤及他物。此金不可见火,见火会伤及自身。

【原文】

甲戌,自库之火,不嫌众水,惟忌壬戌,所谓墓中受克,其患难逃。

《五行要论》云:甲戌火为印为库,含至阳藏密之气,贵格逢之富贵光大,惟忌夏生,防吉中有凶。

【注释】

甲戌山头火,纳音火库在戌,故称“自库之火”。火在库内,不惧众水来克。惟忌壬戌大海水,纳音“就位”水克火,谓之“墓中受克”,其灾患难逃。

《五行要论》称:甲戌山头火,为纳音火之正印,戌为纳音火之库,火为太阳藏于戌火库。得之者如遇贵格,则富贵显赫。此火只忌生于夏季,旺上加旺,吉中有凶。

【说明】

纳音“就位”相克,若地支相同为辰戌丑未四墓,称“墓中受克”,又称“墓鬼”,属纳音五行相克论凶的一种。本书第九卷“论鬼”有专门介绍。梁湘润老师在《细批终身详解》 (P616起)称之为“六法冲克”中的“墓鬼相克”。

“正印”见《五行精纪》卷十九,“论正印”章节。乙丑为金印,癸未为木印,壬辰为水印,甲戌为火印,丙辰为土印。

五行按照四象分,木为少阳,火为太阳,金为少阴,水为太阴。


【原文】

乙亥,伏明之火,其气湮郁而不发,籍己亥、辛卯、己巳、壬午、癸未木生之,则精神旺相。癸巳、癸亥、丙午水,有之则不吉[20]。

阎东叟云:乙亥火自绝,含明敏自静之气,葆光晦迹,寂然无形[21],禀之得数者,为妙道高人,吉德君子。

【注释】

乙亥山头火,纳音火绝在亥,故称“伏明之火”,处在一种淹灭阴郁的状态,难以生发。需凭籍己亥平地木、辛卯松柏木、己巳大林木、壬午、癸未杨柳木,此五位木来生,则乙亥山头火必能有生旺之气。此火如遇到癸巳长流水、癸亥大海水、丙午天河水等三位纳音水,都是纳音水克火,不吉。

阁东叟认为,乙亥山头火为“自绝”之火,其光辉及生机隐蔽不明,似寂然无形。因火绝于亥,临亥水居天门而明,处绝地为敏且静,故言明敏自静。但生旺库中,“绝”之后,即是有生机之“胎”、 “养”、“长生”, “绝”亦称“受气”。能够在乙亥年生人,为“妙道高人”、“吉德君子”。

【说明】

乙亥见己亥等五位纳音木论吉,除了纳音木生火外,乙亥见己亥, "就位"纳音相生;乙亥见辛卯,木长生在亥,乙禄在卯;乙亥见己巳,木长生在亥,火禄在巳;乙亥见壬午,木长生在亥,火旺在午;乙亥见癸未,木长生在亥,未为木库。

乙亥见癸巳、癸亥、丙午等三位纳音水论凶,除了纳音水克火、水旺在亥外,乙亥见癸巳,有巳亥冲;乙亥见癸亥,“就位”纳音克;乙亥见丙午,火绝在亥,旺在午,自绝之火,旺中逢鬼为忌。



【原文】

丙子,流衍之水,不忌众土,惟嫌庚子,乃旺中逢鬼,不祥莫大焉。

《五行要论》云:丙子自旺之水,阳上阴下,精神具全,禀之者天资旷达,识量渊深。春夏为济物之气,多建利泽之功。

【注释】

丙子涧下水,纳音水旺在子,故称“流衍之水”,此水诸土难阻克,唯怕遇到庚子壁上土,不仅“就位”纳音土克水,且土也旺在子,为“旺中逢鬼”,大为不祥。

《五行要论》称:丙子涧下水为“自旺之水”。阳火“丙”在上,阴水“子”在下,水火既济,精神俱全。得丙子年生之人,先天具有旷达的襟怀,渊博精深的学识。此水如生于春夏之际,水能生木、水火既济,多因有利于社会百姓而建功立业。

【说明】

“流衍”:广泛流布。


【原文】

丁丑,福聚之水,最爱金生,忌辛未、丙辰、丙戌相刑破也。

《五行要论》云:丁丑、乙酉在数为涣弱之水,阴盛阳弱,禀之者器识清明,多慧少福。橐以水木旺气,则阴阳均协,为贵达崇显之士。

【注释】

丁丑涧下水,水衰在丑,水流缓慢,又得丑库之金来生,故称“福聚”之水。遇辛未路旁土、丙辰沙中土、丙戌屋上土,均是纳音土水相克,且地支均有刑冲,故忌之。

《五行要论》认为,丁丑涧下水,水衰在丑;乙酉泉中水,水败在酉,均为涣散孱弱之水。干支皆阴,且不成器,属“阴盛阳衰”。此两年出生之人,气量见识清澈明朗,但多智慧而少福气。如果赋予其水木旺气,则阴阳调和,可为高贵显达之人士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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