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五行精纪注释》卷四:论干神二(一)

日期:2025.02.24 发布者:算准网

【原文】
十干合

甲己化土、乙庚化金、丙辛化水[1]、丁壬化木、戊癸化火。《三命纂局》

《天元变化书》云:天干合,阳得阴合福慢,阴得阳合福紧。故甲得己合为财,己得甲合为官,十干仿此。

《三命提要》云:如阳干遇阴干合,止得干合之福,阴干遇阳干合,又得正官之辅,为两重福。

【注释】

甲己合化土、乙庚合化金、丙辛合化水、丁壬合化木、戊癸合化火。引自《三命纂局》

《天元变化书》称:天干五合,年柱阳干得他柱阴干合,福来得慢;年柱阴干得他柱阳干合,福来得快。故甲干人得己合,为阳干被阴干合,为财;己干人得甲合,为阴干被阳干合,为官,十干皆仿此。

《三命提要》认为:如年柱阳干遇阴干合,只得干合之福;年柱阴干遇阳干合,不止得干合之福,还有正官之辅,可得两重福。

【说明】

天干合化,为禄命法“干支法”的重要内容之一, “后子平法”对天干合化语焉不详。

《三命通会》卷之二 (P164) 在“为两重福”后,补充了一段,摘要如下:“故紧慢不同”。引自宋郭景初《三命提要》。

又曰“干合更得支合,在一旬之内,如甲戌见己卯、甲辰见己酉 之类,谓之君臣庆会。在两旬内,如甲子见己丑, 甲午见己未之类,谓之夫妻聚会”。校按:源出《阎东叟书》盖世事有本国之君,未尝有异国之臣,所以在一旬内见,方曰君臣庆会,仍要别其阳为君,阴为臣,君位致上,臣位致下方是,反此则悖世事。《御制言谈》云:“合中带禄,定是公侯;合处相伤,以为无补”是也。

梁湘润老师在《四角方阵刑冲合会透解》一书中,以《干支全流合会》一章将近100页的篇幅,介绍了相关的实务内容,经与《五行精纪》和《三命通会》比对,不少内容即来自此二部经典古籍,还加入了“李虚中氏干支双合吉凶”表。而十天干合,更是做出了720组全流《精简干合甲子表》, 大大方便了实务,运用在命局各柱,与大运、流年之间、“有着极为可观的实际效用”。

【原文】

十干者,五行之精纪[2]。甲阳木,乙阴木也,位旺东方。以比者为兄弟,则乙者甲之妹也。丙阳火,丁阴火也,位旺南方,丁者丙之妹也。戊阳土,己阴土也,位旺中央,己者戊之妹也。庚阳金,辛阴金也,位旺西方,辛者庚之妹也。壬阳水,癸阴水也,位旺北方,癸者壬之妹也。以我克者为妻财,庚金以乙木为妻,故乙与庚合;壬以丁火为妻,故丁与壬合;丙火以辛金为妻,故丙与辛合;戊土以癸水为妻,故戊与癸合;甲木以己土为妻,故甲与己合。合者,常贵乎得中而不偏,偏则乱。

常贵乎得中,是各有所合,乃为得中,如两戊得两癸,是谓得中。偏者如一丁合三壬,或两甲合一己是也。阳者夫也,阴者妇也,妇多夫少,夫多妇少,皆乱之道也。《烛神经》

【注释】

十天干之阴阳五行和在实务中的运用,是五行术数的精华内容。

甲为阳木, 乙为阴木, 以阳为兄, 以阴为妹, 故甲为兄, 乙为妹。

丙为阳火,丁为阴火, 火旺于南方,故丁火, 为丙火之妹。戊为阳土,己为阴土,土旺于中央,故己土,为戊土之妹。庚为阳金,辛为阴金,金旺于西方,故辛金,为庚金之妹。壬为阳水,癸为阴水,水旺于北方,故癸水,为壬水之妹。

以年干所克之干为妻, 为财。

庚金克乙木, 以乙木为妻,故乙与庚合;

壬水克丁火, 以丁火为妻,故丁与壬合;

丙火克辛金, 以辛金为妻,故丙与辛合;

戊土克癸水, 以癸水为妻,故戊与癸合;

甲木克己土, 以己土为妻,故甲与己合。

所谓天干合者,通常以“得中”, "不偏"为贵,若“偏”则乱。

“常贵乎得中”,是指十天干各有所合,为“得中”主贵。

如命局天干有两戊, 另得两干为癸, 两戊合两癸,是谓“得中”。“偏”者,如一丁干被三壬合,或两干甲,合一干己。阳干者为夫, 阴干者为妇,妇多夫少,或夫多妇少,都是“乱”之道。引自《烛神经》

【说明】

“十干者,五行之精纪”,这句话点出了本书名《五行精纪》的由来,并指出以十位天干视角论命,是禄命学内容的精华所在。

【原文】

论隔六合

十干必隔六位一合,何也?希尹云:天地之数,各不过五,然上五位为生数,下五位为成数,生数与成数相遇然后合。天一生壬,地二生丁;天三生甲,地四生辛;天五生戊,地六成癸;天七成丙,地八成乙;天九成庚,地十成己。天一数,见地二数,然后合[3],所以必隔六也。故《易》曰:天数五,地数五,五位相得而各有合。

【注释】

十天干一定是相隔六位而合,这是什么原因呢?希尹先生称:天地之数,各不过五。前五位为“生数”,后五位为“成数”,生数与成数相遇,即形成天干五合。河图数:天一生壬,地二生丁,天三生甲,地四生辛, 天五生戊,地六成癸,天七成丙,地八成乙,天九成庚,地十成己。天一数壬水,见地二数丁火,然后丁壬合,所以必隔六全。所以《易经》称:天数五,地数五,五位相得而各有合。

【说明】

希尹,即“希夷”,即陈抟老祖。星易版在“《五行精纪》诸书标名”中,列有《希夷命书》,称“此书未见诸家著录”。陈抟 (公元871年~989年),字“图南”,号“扶摇子”、 “白云先 生”、 “希夷先生”。知名道教人士,常被视为神仙,尊称为陈抟老祖、希夷祖师等。

河图之数:一六为水,二七为火,三八为木,四九为金,五五 为十。“天一生水,地六成之;地二生火,天七成之;天三生木,地八成之;地四生金,天九成之;天五生土,地十成之”,出于汉朝郑玄注《易经》。



【原文】

《玉门关集》云:壬癸北方亥子,生数一,成数六;丙丁南方巳午,生数二,成数七;甲乙东方寅卯,生数三,成数八;庚辛西方申酉,生数四,成数九;戊己居中辰戌丑未,生数五,成数十。

《五行要论》云:天一生水,其于物为精,精者一所生也;地二生火,其于物为魂,魂从神者也;地四生金,其于物为体,体者精神魂魄具而后有者也。自天一至天五,五行之生数,自地六至地十,五行之成数。以奇生者成而偶,以偶生者成而奇,其成之者皆五。五,天数之中,所以成于物也。道立于一,成于三,变于五,而天地之数具矣。其于十也,偶之而已。

【注释】

《玉门关集》称:壬癸为北方亥子水,为生数一,成数六;丙丁为南方巳午火,为生数二,成数七;甲乙为东方寅卯木,为生数三,成数八;庚辛为西方申酉金,为生数四,戊数九;戊己土和辰戌丑未,居中位,为生数五,成数十。

《五行要论》称:天一生水,其于物为“精”;地二生火,其于 物为“魄”;魂依从神,天三生木,其于物为“魂”;地四生金,称为 “魄”;具备精水、神火、木魂、金魄后方有“体”,天五生土,其为 “体”。自天数一至天数五,五行之“生数”,自地数六至地数十,为五行之“成数”。以奇生者成偶,以偶生者成奇,其成之者皆五。五“天数”,所生之五行为“成数”。所以说,道立于一,一为水,为生数一;水生木,木为成数三;木生火,火生土,最后土成为五成数,也是奇数,至此天地之数,五行具全。然后土生金、金生水,水生木、木生火、火生土,即土从生数五开始,最终为成数十,为偶数。

【说明】

以上两节,是《周易》以河图、洛书为依据,说明有关“五行”和“生数”、“成数”关系的基本原理。干支论命、五行论命,是禄命法论命的两个视角,其重要性在“格局”、“强弱”等诸视角中位居前列。梁湘润老师在《大衍易数索隐》一书中说,自两汉以来,对治易之立场有三种,一是经学注疏,二是象数推理,三是卦爻占验。但有关“象、数”之学,经书上“不全载明”。因此,有关“易数”在禄命学中的实务,基本是失传的。但梁师在2012年看到《五行精纪》后,想法有了很大改变,因为该书从天干、地支到五行,一至九卷,用了整整九卷的篇幅来介绍实务,内容相当丰富,“后子平法”对此严重欠缺。



【原文】

论合神化气

何故甲与己合化土,乙与庚合化金,丙与辛合化水,丁与壬合 化木,戊与癸合化火?希尹曰:此五行循环相生也。甲与己既为夫妇,得土之气矣。土生金,故乙庚次之。金生水,故丙辛次之。水生木,故丁壬次之。木生火,故戊癸次之。火复生土,故曰循环相生也。

【注释】

为什么说甲与己合化成土, 乙与庚合化成金, 丙与辛合化成水,丁与壬合化成木,戊与癸合化成火?希尹称:这是五行循环相生的原理啊。甲与己既为夫妇,甲与己合,则得土气了,下同。土能生金,故乙庚合化成金。金能生水,故丙辛合化成水。水能生木,故丁壬合化成木。木能生火,故戊癸合化成火。火复生土。这就是五行循环相生的道理。



【原文】

真五行例

甲于五行属木,若于四干中见己,则化为土。虽不见己,而见午 亦同,盖己禄在午故也。又不见午而见未与寅戌,亦有五分之力,六 合三合,得有己之气故也。全不见己与午未寅戌[4],而见甲辰甲戌,便以甲为土断之。盖甲辰土位[5],木化而为土也。余皆为木。乙于五行属木,若于四干中见庚则化为金[6]。虽不见庚,而见申,亦同,庚禄在申故也。又不见申而见巳与子辰,亦有五分之力,六合三合得有庚之气故也。若全不见庚与申巳子辰,而见乙巳、乙酉、乙丑,便以乙为金断之。盖乙居金位[7],木化而为金也。余皆为木。他干皆如此取[8],惟辛壬癸三干,不得如甲以甲辰、甲戌,乙以乙巳、乙酉、乙丑取用,但辛见辛亥,则断为水[9];壬见壬寅,则断为木[10];癸见癸巳,则断为火[11],盖各居临官之地而化也。若己自是土,庚自是金,更不必言也。《玉霄宝鉴》

【注释】

甲的五行属木,若于胎、月、日、时四干中见己,则合化为土。如虽不见己,地支有“午”也一样,因为己禄在午。如地支也不见“午”,而地支有“未”和“寅”、“戌”,因为午未六合,寅午戌三合,此六合三合,皆得有己土之气,故仍可视为合化为土,但其力只得一半。如果天干不见己,地支也不见午未及寅戌,年柱是见甲辰佛灯火,甲戌山头火,此甲木便以“土”来看, 因为甲辰,甲戌,甲木坐辰戌土上,纳音为火,木经火焚成土。而其他以甲为首的年柱,如甲子、甲申、甲午、甲寅,甲仍作木看。

乙的五行属木,若于胎、月、日、时四干中见庚,乙木则合化为金。如虽然不见庚,地支有“申”也一样, 因为庚禄在申。如地支不见“申”,有“巳”和“子”、“辰”,也可论合化,巳申六合,申子辰三合水,暗合邀申金,此水皆为金生—“得有庚之气”。如果天干不见庚,地支也不见巳、子辰,而年柱是乙巳佛灯火,金长生在巳;是乙酉泉中水,金旺在酉;是乙丑海中金,金库在丑。以上三位乙木皆以“金”看, 因为乙木坐金的生旺库位。其他以乙为首的,如乙亥,乙未,乙卯,乙仍作木看。

其他天干,如丙、丁、戊、己、庚皆仿以上之技法来取五行。只有辛、壬、癸三位天干,不能像甲辰、甲戌,甲可以视为土;乙巳、乙酉, 乙丑,乙可视为金。但如辛见辛亥钗钏金,则可断辛为水, 因为水禄在亥,得辛金生;壬见壬寅金箔金,则可断壬为木,因为木禄在寅,得壬水生;癸见癸巳长流水,则可断癸为火,因为火禄在巳,五行“各居临官之地而化”。其他天干,如己的五行属土,庚的五行属金,就不必多说了。引自《玉霄宝鉴》

【说明】

以上三节,都是介绍天干五合,化与不化的看法。五行合化后,年干所合化的五行,称为“真五行”。

看年柱天干五行合化,所合之干可在胎月日时四干中,而不必与年柱相邻。天干若无年柱五合之干,相应的地支可以替代年柱五合之干,也可论合化成功;有些柱可以直接论合化成功。

梁湘润老师指出,“十干合气五行”, 源自《素问》天干“运”之流行,转化为“禄命干支—合化”,但这种转化存在“脱轨"的问题。在《五行精纪》中,有些“无论命实务之用”, 有些“有论命实务之用”, 见《禄命法千年沿革史》P221, 此是阅读此书时需要注意的。


【原文】

真气郊互格

辛亥金人得丁巳土,有丁壬合真木往来,有丙辛合真水往来。丁巳土人得癸亥水,有戊癸合真火往来,有丁壬合真木往来。如戊戌年、癸亥月、丁巳日、辛亥时,郊互真气全,宰相命。戊午火见壬子木,中有丁壬真木,戊癸真火。丙申见乙酉,中有丙辛真水[12],乙庚真金。庚寅得己卯[13],中有甲己真土,乙庚真金。如庚寅年、己卯月、庚寅日、己卯时,郊互全,两府命。《天元变化书》

【注释】

真气郊互格:如辛亥钗钏金人,见丁巳沙中土,有丁壬郊互合 “真木”,称“真木往来”;有丙辛郊互合真水,称“真水往来”。丁巳沙中土人,见癸亥大海水,其中也有戊癸郊互合“真火往来”, 也有丁壬郊互合“真木往来”。如一命:戊戌年,癸亥月,丁巳日,辛亥时,年月戊癸合真火,月日戊癸合真火,丁壬合真木;日时丁壬合真木,丙辛合真水,即是“郊互真气”全,宰相命。

戊午天上火见壬子桑柘木,其中有丁壬合真木, 戊癸合化真火。丙申山下火见乙酉泉中水,其中有丙辛合化真水,乙庚合化真金。庚寅见己卯,中有甲己合化真土,乙庚合化真金。如一命,庚寅年、己卯月、庚寅日、己卯时,年月日时,见甲己合化真土,乙庚合化真金,为真气郊互全,两府命。引自《天元变化书》

【说明】

合化,指两柱天干五合成真五行;郊互合化,指两柱天干对地支, 相互合化成真五行,是吉利的配置,论贵。本节介绍的

“真气郊互格”,属“干支格局”,有以下五组,其法理是:

辛亥见丁巳,丙禄在巳,巳可视为丙,丙辛合真水;壬禄在亥, 亥可视为壬,丁壬合真木。

丁巳见癸亥,戊禄在巳,巳可视为戊,戊癸合真火;壬禄在亥,亥可视为壬,丁壬合真木。

戊午见壬子,丁禄在午,午可视为丁,丁壬合真木;癸禄在子,子可视为癸,戊癸合真火。

丙申见乙酉,辛禄在酉,辛可视为辛,丙辛合真水;庚禄在申,申可视为庚,乙庚合真金。

庚寅见己卯,甲禄在寅,寅可视为甲,甲己合真土;乙禄在卯,卯可视为乙, 乙庚合真金。



【原文】

坐下有化

壬午:丁禄在午、壬与丁合、

丁亥:壬禄在亥,丁与壬合、

戊子:癸禄在子、戊与癸合、

甲午:己禄在午、甲与已合、

辛已:丙禄在巳、辛与丙合、

癸已:戊禄在巳、癸与戊合。

已上壬午、丁亥最为福深幽,戊子聪明,辛巳权谋,甲午在寅午戌月得地,癸巳贵中有酒色之疾,损寿,甲午亦主有小亨。

【注释】

得以下六柱干支,称“坐下有化”:

壬午:丁禄在午、壬与丁合真木;得之者福最深幽;

丁亥:壬禄在亥、丁与壬合真木;得之者福最深幽;

戊子:癸禄在子、戊与癸合;得之者主聪明;

甲午:己禄在午、 甲与己合真土;得之者有小福气,生在寅午戌月,为“得地”更吉;

辛巳:丙禄在巳、辛与丙合真水;得之者主有权谋;

癸巳:戊禄在巳、癸与戊合真火;得之者,主贵中有酒色之疾,损寿。

【说明】

“坐下有化”,可论吉。“后子平法”部分引申到日柱,如壬午、癸巳日称“财官双美”;戊子日,称“天下没有穷戊子”等。


【原文】

甲己化土,非辰戌丑未月不化,其次十月亦化[14]。四柱有甲己, 其间有乙字者不化,名曰妒合。随水为受气临官,又云己亥是也。若论四季之月,各旺十八日,即谷雨、大暑、霜降、大寒前五日至四节前三日[15],并可用甲己正化,余不然。

【注释】

甲己合化土,非辰戌丑未月不化,其次十月即亥月,亦能化。

四柱有甲己,若两字间隔有乙字者不化,得此者称“妒合”。

己亥平地木,甲己合化土,水土同生旺, 水土禄在亥,故称“随水为受气临官”。

辰戌丑未四季之月土,各旺十八日,即谷雨、大暑、霜降、 大寒这四个节气的前五日,至下一个节气的前三日,甲己可以合化为土。不在这段时间内,甲己不论合化。

【说明】

天干五合,若合化成功,是命局的一项重要吉利指标,合化成功或不成功,有诸多条件限制,下同。

【原文】

乙庚化金,非巳酉丑月不化,其次七月亦化。四柱有乙庚,其间 带丙字者不化[16],名曰妒合[17]。凡巳酉丑命人,四柱中有庚申[18],名曰受气临官,晚年不佳,有官夺官,有财乏财。

【注释】

乙庚合化金,若非巳酉丑月则不化,其次七月即申月亦化。四柱有乙庚,两字间若隔有丙字,则不化, 得之者称为“妒合”。凡年支 为巳酉丑金人,四柱有庚申,称为“受气临官”,得之者主晚年不佳, 为官者, 官位被剥夺;有财者,也会变得缺财。

【说明】

“凡巳酉丑命人”,指年支是巳酉丑,即是金年生人。金禄在申,金年生人见庚申,称为“受气临官”。下同。

【原文】

丙辛化水,在申子辰月方化,其次十月亦化[19]。四柱有丙辛,其 间有丁字者不化,名曰妒合。凡申子辰生人,四柱有癸亥者为受气临官,主晚年不佳,有官夺官,有财乏财。

【注释】

丙辛合化水,须在申子辰月方化,其次十月即亥月亦化。四柱有丙辛,两字间若隔有丁字,则不化,得之者称为“妒合”。凡申子辰水人,四柱有癸亥,称为“受气临官”,得之者主晚年不佳,为官者,官位被剥夺;有财者,也会变得缺财。

【原文】

丁壬化木,非亥卯未月不化,其次正月亦化,凡四柱有丁壬,其 间有戊字者不化,名曰妒合。凡亥卯未生人,四柱有甲寅者,为受气临官,主晚年不佳,有官夺官,有财乏财。

【注释】

丁壬合化木,若非是亥卯未月不化,其次正月即寅月亦化。四 柱有丁壬,两字间若隔有戊字,则不化,得之者称为“妒合”。凡亥卯未木年生人,四柱有甲寅,称为“受气临官”,得之者主晚年不佳,为官者,官位被剥夺;有财者,也会变得缺财。



【原文】

戊癸化火,非寅午戌月不化,其次四月亦化。凡四柱有戊癸,其 间有己字者不化,名曰妒合。凡寅午戌生人,四柱有丁巳者为受气临官,主晚年不佳,有官夺官,有财乏财。并《广信集》

【注释】

戊癸合化火,若非是寅午戌月不化,其次四月即巳月亦化。凡四柱有戊癸,两字间若隔有己字,则不化,得之者称为“妒合”。凡寅午戌火年生人,四柱有丁巳,称为“受气临官”,主晚年不佳,为官者,官位被剥夺;有财者,也会变得缺财。引自《广信集》



【原文】

《神白经》有受气临官诀云:受气临官莫同*,一时两犯祸难 说。官人到此应无禄,富汉残年必贫缺。纵然横得些名利,锋刃之中化为血。后学消详莫顺情,此说阴阳幽微别。假令乙亥年、乙酉月、乙酉日、戊寅时,时上有年临官,月日上有年受气,余同。二气在日时中亦然,虽犯诸吉象,富贵须有[20],只恐失多,不然死疾也[21]。又论临官云:四卦临官人不知[22],带其类干日兼时,重重相犯还有克,退即生兮进即危[23]。亥卯未人甲寅,巳酉丑人庚申,寅午戌人丁巳,申子辰人癸亥。

【注释】

《神白经》有“受气临官”诗诀称:“受气临官莫同*,一时两犯祸难说。官人到此应无禄,富汉残年必贫缺。纵然横得些名利,锋刃之中化为血。后学消详莫顺情,此说阴阳幽微别。” 此诀最重要是前两句:“受气”即年干五行的“胎位”,“临官”即年干五行的禄位, 若他干与年干的胎、禄位相同,即是“一时两犯”,灾祸就凶不可言了。

假如乙亥年、乙酉月、乙酉日、戊寅时, 时支上“寅”为年干“乙”五行木之“临官”位;木胎在月日支酉,“受气”即是“胎”,故称“月日上有年受气”,但典籍中多以十二长生的绝处为受气,余仿之。问题是月干与年干相同,也是乙,其受气也在日支酉,临官也在时支寅,与年干“同*”,故称“二气在日时中亦然”。虽然该命中有诸多吉利指标,如乙亥戊寅,年时结 构为“四位包藏”,加上胎柱丙子,为“一旬三位”等等,可论富贵,但因年干和月干的“受气”、 “临官”同在日时,只恐会多有损失,或有死疾之忧。

又有“受气临官”诗称:“四卦临官人不知, 带其类干日兼时, 重重相犯还有克,退即生兮进即危。”也是说四柱中,年干的“受气” “临官”不能同时在日时支上,得之者为“重重相犯”,若再有刑冲克害即是大凶,得之者,若退居归隐则能生存,若仍一意进取有危险了。

命带“受气临官”不以吉论,查询方法:以年支看他柱,亥卯未人见甲寅,巳酉丑人见庚申,寅午戌人见丁巳,申子辰人见癸亥。

【说明】

得“受气临官”主不吉,犯两重且带刑冲者更凶。上述乙亥年人,就是年干“重重相犯”在日时, 而且酉酉自刑。

449
2

上一篇:《五行精纪注释》卷三:论干神一(二)
下一篇:《五行精纪注释》卷四:论干神二(二)

论劫杀羊刃-第廿四卷-五行精纪-廖中(宋)

论劫杀林开云:属右弼星【劫杀例】寅午戌在亥巳酉丑在寅申子辰在巳亥卯未在申凡值一位,为人毒害,其性难犯,二位逢克,主有宿疾,刑徒手足不完,运若逢此,乃有刀兵折伤之难,如禄马相顺,五行不相刑,又为好命,主有权柄握兵,文武官皆然...

论贵局下-第廿二卷-五行精纪-廖中(宋)

论贵局下【一切福神相还格】凡禄马阴官贵、六合、华盖、金兴、文星、贵人、印绶、禄库、食神、奇德之类,皆谓之一福神,递互相还,便是贵格,若无死绝冲破、空亡,有五行旺气,福助之贵,为将相,如此而又有杀神,即少达曆重任,若有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