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五行精纪注释》卷六:论支神(三)

日期:2025.03.05 发布者:算准网

【原文】

天元一气,定侯伯之迁荣,支作人元,运商徒而得失[56]

莹和尚注云:天元秀气而吉将加临者,人得之贵也,支元纯粹而四柱比和者,人得之富也。直言富贵,而不言贫贱者,反此则贫贱耳。

【注释】

“天元一气定侯伯之迁荣,支作人元运商徒而得失”,引自《珞琭子三命消息赋》。

莹和尚注称:“天元一气”者,命局天干若能得“秀气”,又有吉利的神煞加临,遇之者职务有高升之贵(“定侯伯之迁荣”);“地支一气”者(“纯粹”),四柱得比和没有刑冲,得之者有商贾之富(“运商徒”)。天地元得一气者,可直言其人富贵,而不论其贫贱。反之则可论其贫贱。

【校注】

[56]支作人元,运商徒而得失。

[星易精校本]:支作人元运商徒而得失。

[韩国延世本]:支作人元运商徒而得失。

[韩国国学本]:支作人元运商徒而得失。

[国图瞿氏本]:支作人元运商徒而得失。

[国图张氏本]:支作人元运商徒而得失。

 

【原文】

庚辛临于甲乙,君子可以求官;北人运至南方,货易获其厚利。

王氏注云:甲以辛为官,乙以庚为官,庚辛来临于甲乙之人,故曰君子可以求官,小人反以为鬼也。亥子者,北方之水,巳午者南方之火也,以水至火乡,我克之为财,所以货易获其厚利也。或谓壬癸至巳午亦是者,非也。壬癸是禄,巳午是命。如壬癸得丙丁,亦可谓之禄财。谈命者当分禄命身,以干配禄,以支合命,以纳音论身,之谓三命[57]

【注释】

“庚辛临于甲乙,君子可以求官;北人运至南方,货易获其厚利。”引自《珞琭子三命消息赋》。

王氏注称:甲木以辛金为官,乙木以庚金为官,庚辛金遇见甲乙木人,故称“君子可以求官”,若是“小人”反以金为“鬼”了。亥、子,北方之水;巳、午,为南方之火,以水乡至火乡,水克火,我克之为财,所以断其货物郊易能获厚利。若是说壬癸见巳午亦是财,就不对了。因为壬癸是天干,为“禄”,巳午是地支,为“命”。论财只能天干对天干,地支对地支而言。如年干壬癸,他干得丙丁,亦可谓年干之财,是禄财。论命者当以“禄命身”,年柱天干为“禄”,年柱地支为“命”,年柱纳音为“身”,此即谓之“三命”。

【说明】

并非木人见金,就能论官,也可论鬼,其中有“君子”和“小人”之分。

禄命法论财官,以年柱天干,看他柱天干,地支、纳音也如此。禄命法以年柱,禄、命、身论命为主,这就是“三命”的内容,与“后子平法”只以日柱天干论命完全不同。

【校注】

[57]以纳音论身,之谓三命。

[星易精校本]:以纳音论身,之谓三命。

[韩国延世本]:以纳音论身,之谓三命。

[韩国国学本]:以纳音论身,之谓三命。

[国图瞿氏本]:以纳音论之,谓三命。

[国图张氏本]:以纳音论之,谓三命。

 

【原文】

金禄穷于正首[58],庚重辛轻;木人困于金乡,寅深卯浅。

王氏注云:庚辛金也,庚阳而辛阴;甲乙木也,甲阳而乙阴。庚辛之金,至寅俱绝,必曰庚重辛轻者何[59]?寅为阳宫,庚乃阳金,以阳遇阳曰伤,寅中有甲,甲庚相恶[60],故曰庚重辛轻;辛为阴金,至寅阳宫,甲以辛为官,兼六辛逢马虎天乙贵人,故谓辛轻。寅卯之木,至申而绝,必曰寅深卯浅者何?寅为阳辰,至申宫两阳相竞[61],寅申相冲,为绝之深也,及卯居申合乙庚,阴阳合气[62],故为绝之浅也。

【注释】

“金禄穷于正首,庚重辛轻;木人困于金乡,寅深卯浅”,引自《珞琭子三命消息赋》。意思是,金绝于寅,庚金较辛金严重;木绝于申,寅木比卯木受困要深。

王氏注称:庚属阳金,辛属阴金,遇到甲乙木,甲属阳木,乙属阴木。金至“寅”俱为绝地,但一定是庚金绝得严重,辛金较轻,是什么道理呢?因为寅属阳木,庚属阳金,阳遇阳为伤;寅中有甲,甲庚相恶,所以说“庚重辛轻”。辛为阴金,至寅阳位,寅中有甲,甲以辛为官,又“六辛逢马虎”,寅是辛的天乙贵人,故辛遇寅之“绝”要轻于庚。寅、卯五行木,木至申均为绝地,但寅受伤深,而卯受伤浅,是什么原因呢?寅为阳支,至申宫也是阳辰,阳遇阳,寅申冲,为绝至深;而卯遇申,乙庚合,为阴阳合气,故为绝浅。

【说明】

“正首”,农历年的第一个月,即正月,或称寅月。

年干引至地支之“生旺库绝”,均以年干之五行来论,而不分年干之阴阳,如年干庚辛,引自寅,均是绝地。这是禄命法“生旺库”视角的一项重要规则,但阳干支与阴干支绝的程度不一样。与子平法天干分阴阳来论是不一样的。

【校注】

[58]金禄穷于正首

[星易精校本]:金禄穷于正首。

[韩国延世本]:金禄穷于正首。

[韩国国学本]:金禄穷于正首。

[国图瞿氏本]:全禄穷于正首。

[国图张氏本]:全禄穷于正首。

[59]必曰庚重辛轻者何

[星易精校本]:必曰庚重辛轻者何。

[韩国延世本]:必曰庚重辛轻者何。

[韩国国学本]:必曰庚重辛轻者何。

[国图瞿氏本]:必曰庚重辛轻者何也。

[国图张氏本]:必曰庚重辛轻者何也。

[60]甲庚相恶

[星易精校本]:甲庚相恶。

[韩国延世本]:申庚相恶。

[韩国国学本]:申庚相恶。

[国图瞿氏本]:申庚相恶。

[国图张氏本]:申庚相恶。

[61]至申宫两阳相竞

[星易精校本]:至申宫两阳相竞。

[韩国延世本]:至申宫两阳相竞。

[韩国国学本]:至申宫两阳相竞。

[国图瞿氏本]:至申宫两阳相兢。

[国图张氏本]:至申宫两阳相兢。

[62]阴阳合气

[星易精校本]:阴阳合气。

[韩国延世本]:阴阳之气。

[韩国国学本]:阴阳之气。

[国图瞿氏本]:阴阳之气。

[国图张氏本]:阴阳之气。

 

【原文】

壬癸秋生而冬旺,亥子同途;甲乙夏死而春荣,寅卯一揆。王氏注云:壬癸亥子一类水也,水生于申,而旺于子;甲乙寅卯一类木也,木旺于卯,而死于午。故曰壬癸秋生而冬旺,甲乙夏死而春荣。并《珞琭子》

【注释】

“壬癸秋生而冬旺,亥子同途;甲乙夏死而春荣,寅卯一揆”。王氏注称:不论是壬癸还是亥子,五行均为水,水长生于“申”,旺于“子”;不论是甲乙还是寅卯,五行均为木,木旺于“卯”,死于“午”。所以说:壬癸秋生而冬旺,甲乙夏死而春荣。引自《珞琭子》

 

【原文】

甲己丙辛申子辰,丁壬亥卯未中寻。乙庚从革局为真[63],戊癸炎上亦须陈。得局却嫌逢脱局,财局荣心鬼局恶[64]。甲乙曲直亦同详,归认干头莫教错。

如丁壬亥卯未本局之类[65],且如丙辛见巳酉丑相生局也。脱局者乙庚遇申子辰,金生水为脱局也。财局如乙庚得亥卯未[66]。鬼局如乙庚得寅午戌也[67],或贫贱夭寿。甲乙乃木也,亥卯未为本局[68],亦嫌脱也。《沈芝源髓》

【注释】

年干合化真五行,遇地支三合之五行,有“五局”之说。
甲己土、丙辛水见申子辰,前者为得“财局”,后者为得“本局”;丁壬木见亥卯未,也为得“本局”;乙庚金,见巳酉丑、戊癸火见寅午戌,亦为得“本局”,真五行嫌逢“脱局”,得“财局”喜悦,得“鬼局”者为忌。天干得甲乙木五行,见亥卯未,同样论得“本局”。凡得三合局者的吉凶,须看与年干合化五行,或年干五行的关系来论。
丁壬合化真木,见亥卯未三合木,为“本局”;丙辛合化真水,见巳酉丑三合金,为“相生局”;乙庚合化真金,遇申子辰三合水,为“脱局”;乙庚合化真金,得亥卯未三合木,为“财局”;乙庚合化真金,得寅午戌三合火,为“鬼局”,得鬼局者,主贫贱夭寿。年柱天干亦相同,如年干为甲乙木,见亥卯未为“本局”,遇“脱局”也是不吉。引自《沈芝源髓》

【说明】

韩国版“财局萦心”,星易版从之;国图版“财局荣心”,本书取国图版。

命局地支三合会之五行,与年干合化之真五行的关系,是论吉凶的一项重要指标
 

【原文】

天元一气,定侯伯之迁荣,支作人元,运商徒而得失[56]

莹和尚注云:天元秀气而吉将加临者,人得之贵也,支元纯粹而四柱比和者,人得之富也。直言富贵,而不言贫贱者,反此则贫贱耳。

【注释】

“天元一气定侯伯之迁荣,支作人元运商徒而得失”,引自《珞琭子三命消息赋》。

莹和尚注称:“天元一气”者,命局天干若能得“秀气”,又有吉利的神煞加临,遇之者职务有高升之贵(“定侯伯之迁荣”);“地支一气”者(“纯粹”),四柱得比和没有刑冲,得之者有商贾之富(“运商徒”)。天地元得一气者,可直言其人富贵,而不论其贫贱。反之则可论其贫贱。

【校注】

[56]支作人元,运商徒而得失。

[星易精校本]:支作人元运商徒而得失。

[韩国延世本]:支作人元运商徒而得失。

[韩国国学本]:支作人元运商徒而得失。

[国图瞿氏本]:支作人元运商徒而得失。

[国图张氏本]:支作人元运商徒而得失。

 

【原文】

庚辛临于甲乙,君子可以求官;北人运至南方,货易获其厚利。

王氏注云:甲以辛为官,乙以庚为官,庚辛来临于甲乙之人,故曰君子可以求官,小人反以为鬼也。亥子者,北方之水,巳午者南方之火也,以水至火乡,我克之为财,所以货易获其厚利也。或谓壬癸至巳午亦是者,非也。壬癸是禄,巳午是命。如壬癸得丙丁,亦可谓之禄财。谈命者当分禄命身,以干配禄,以支合命,以纳音论身,之谓三命[57]

【注释】

“庚辛临于甲乙,君子可以求官;北人运至南方,货易获其厚利。”引自《珞琭子三命消息赋》。

王氏注称:甲木以辛金为官,乙木以庚金为官,庚辛金遇见甲乙木人,故称“君子可以求官”,若是“小人”反以金为“鬼”了。亥、子,北方之水;巳、午,为南方之火,以水乡至火乡,水克火,我克之为财,所以断其货物郊易能获厚利。若是说壬癸见巳午亦是财,就不对了。因为壬癸是天干,为“禄”,巳午是地支,为“命”。论财只能天干对天干,地支对地支而言。如年干壬癸,他干得丙丁,亦可谓年干之财,是禄财。论命者当以“禄命身”,年柱天干为“禄”,年柱地支为“命”,年柱纳音为“身”,此即谓之“三命”。

【说明】

并非木人见金,就能论官,也可论鬼,其中有“君子”和“小人”之分。

禄命法论财官,以年柱天干,看他柱天干,地支、纳音也如此。禄命法以年柱,禄、命、身论命为主,这就是“三命”的内容,与“后子平法”只以日柱天干论命完全不同。

【原文】

金禄穷于正首[58],庚重辛轻;木人困于金乡,寅深卯浅。

王氏注云:庚辛金也,庚阳而辛阴;甲乙木也,甲阳而乙阴。庚辛之金,至寅俱绝,必曰庚重辛轻者何[59]?寅为阳宫,庚乃阳金,以阳遇阳曰伤,寅中有甲,甲庚相恶[60],故曰庚重辛轻;辛为阴金,至寅阳宫,甲以辛为官,兼六辛逢马虎天乙贵人,故谓辛轻。寅卯之木,至申而绝,必曰寅深卯浅者何?寅为阳辰,至申宫两阳相竞[61],寅申相冲,为绝之深也,及卯居申合乙庚,阴阳合气[62],故为绝之浅也。

【注释】

“金禄穷于正首,庚重辛轻;木人困于金乡,寅深卯浅”,引自《珞琭子三命消息赋》。意思是,金绝于寅,庚金较辛金严重;木绝于申,寅木比卯木受困要深。

王氏注称:庚属阳金,辛属阴金,遇到甲乙木,甲属阳木,乙属阴木。金至“寅”俱为绝地,但一定是庚金绝得严重,辛金较轻,是什么道理呢?因为寅属阳木,庚属阳金,阳遇阳为伤;寅中有甲,甲庚相恶,所以说“庚重辛轻”。辛为阴金,至寅阳位,寅中有甲,甲以辛为官,又“六辛逢马虎”,寅是辛的天乙贵人,故辛遇寅之“绝”要轻于庚。寅、卯五行木,木至申均为绝地,但寅受伤深,而卯受伤浅,是什么原因呢?寅为阳支,至申宫也是阳辰,阳遇阳,寅申冲,为绝至深;而卯遇申,乙庚合,为阴阳合气,故为绝浅。

【说明】

“正首”,农历年的第一个月,即正月,或称寅月。

年干引至地支之“生旺库绝”,均以年干之五行来论,而不分年干之阴阳,如年干庚辛,引自寅,均是绝地。这是禄命法“生旺库”视角的一项重要规则,但阳干支与阴干支绝的程度不一样。与子平法天干分阴阳来论是不一样的。

 

【原文】

壬癸秋生而冬旺,亥子同途;甲乙夏死而春荣,寅卯一揆。王氏注云:壬癸亥子一类水也,水生于申,而旺于子;甲乙寅卯一类木也,木旺于卯,而死于午。故曰壬癸秋生而冬旺,甲乙夏死而春荣。并《珞琭子》

【注释】

“壬癸秋生而冬旺,亥子同途;甲乙夏死而春荣,寅卯一揆”。王氏注称:不论是壬癸还是亥子,五行均为水,水长生于“申”,旺于“子”;不论是甲乙还是寅卯,五行均为木,木旺于“卯”,死于“午”。所以说:壬癸秋生而冬旺,甲乙夏死而春荣。引自《珞琭子》

 

【原文】

甲己丙辛申子辰,丁壬亥卯未中寻。乙庚从革局为真[63],戊癸炎上亦须陈。得局却嫌逢脱局,财局荣心鬼局恶[64]。甲乙曲直亦同详,归认干头莫教错。

如丁壬亥卯未本局之类[65],且如丙辛见巳酉丑相生局也。脱局者乙庚遇申子辰,金生水为脱局也。财局如乙庚得亥卯未[66]。鬼局如乙庚得寅午戌也[67],或贫贱夭寿。甲乙乃木也,亥卯未为本局[68],亦嫌脱也。《沈芝源髓》

【注释】

年干合化真五行,遇地支三合之五行,有“五局”之说。
甲己土、丙辛水见申子辰,前者为得“财局”,后者为得“本局”;丁壬木见亥卯未,也为得“本局”;乙庚金,见巳酉丑、戊癸火见寅午戌,亦为得“本局”,真五行嫌逢“脱局”,得“财局”喜悦,得“鬼局”者为忌。天干得甲乙木五行,见亥卯未,同样论得“本局”。凡得三合局者的吉凶,须看与年干合化五行,或年干五行的关系来论。
丁壬合化真木,见亥卯未三合木,为“本局”;丙辛合化真水,见巳酉丑三合金,为“相生局”;乙庚合化真金,遇申子辰三合水,为“脱局”;乙庚合化真金,得亥卯未三合木,为“财局”;乙庚合化真金,得寅午戌三合火,为“鬼局”,得鬼局者,主贫贱夭寿。年柱天干亦相同,如年干为甲乙木,见亥卯未为“本局”,遇“脱局”也是不吉。引自《沈芝源髓》
【原文】
天干不断若血脉之调荣,地支相连类珠玑之贯穿[72]
天干不断,在格曰连珠,地支相连[73],在格曰连茹。得连珠则贵,得连茹则富。有所畏者隔断也[74],盖十干不要断,若甲字断之,如血脉之不通荣卫也,反为夭折。十二支不要断,若子字断之,则如珠玑之不相贯穿也[75],反为灾害。十干若不断甲字,而断他九字,化为虚一待用格。十二支若不断子[76],而断余十一字,名为歇灭杀,女子尤忌之。
《天元变化书》云:天干连珠,中间有特达之气并贵,旺相者为上,无此未必便佳[77]。支神连珠,太岁在前者为上[78],如亥人见申酉戌亥,聚向本岁,谓之从岁,仍看天干纳音如何。
【注释】
天干不断,若血脉之旺盛和畅(“调荣”);地支相连,象珠玑之贯穿。
天干相连不断,在格曰“天干连珠”;地支相连不断,在格曰“地支连茹”。得“连珠”者贵,得“连茹”者富。有所畏者,相连的天干中有“隔断”。所以十天干要相连,不要被隔断。相连的天干中,不能有“甲”字隔断,如血脉之气血不通,反为夭折。十二支不能断,若被“子”字断之,则如珠玑之不相贯穿,反为灾害。十天干中若无“甲”字隔断,而有其他九字隔断,化为“虚一待用”格。十二地支中若无“子”隔断,而有其余十一字隔断,名为“歇灭杀”,女子尤忌之。
《天元变化书》称:“天干连珠”,天干之间有特达之气,所以论贵,天干在地支得旺相位者,为上格,若无此未必便佳。“支神连珠”,以年柱地支在前者为上。如年支亥人,他支见申酉戌亥,后面三位地支聚向本岁,谓之“从岁”,但是否论吉,仍须看天干和纳音的情况如何。
【说明】
荣卫,中医学名词,指血气。
 
【原文】
虚其一,待其用,得之者稳步青云;忽头重,忽尾轻,遇之者早归泉世。
四主本干相连[79],即跳一字,号为虚一待用。四主本支相连,而重一字者,号为头重尾轻,虚一待用为青云得路之人[80],头重尾轻乃泉壤夭折之子。并《壶中子》
【注释】
虚其一,待其用,得之者稳步青云;忽头重,忽尾轻,遇之者早归泉世。
四柱本干相连,即跳一字,号为“虚一待用”。四柱本支相连,而重一字者,号为头重尾轻,“虚一待用”为“青云得路”之人,头重尾轻乃泉壤夭折之子。引自《壶中子》
【说明】
泉壤:意思是泉下,地下,指墓*。
《三命通会》卷之六P543有“虚一待用”,称引自《壶中子》:四主本干相连,即跳一字,如甲乙丙戊,跳丁一字是也。得之者,青云得路之人。四主本支相连,而重一字,如子子丑寅,乃头重尾轻,主夭折。
 
【原文】
连珠入局尤为荣
如甲乙丙丁子丑寅卯之类,干支顺者,谓之入局,若相刑克者不入局。《理愚歌》
【注释】
“天干连珠”、“地支连茹”的格局,以干支顺连者更好。如天干甲乙丙丁顺连,地支子丑寅卯顺排。如果天干或地支之间有相刑相克,则不能入局。引自《理愚歌》
 
【原文】
连珠贵格
甲午乙未、丙申丁酉、戊戌己亥。余皆仿此。《三命纂局》
《八字金书》云:若甲子生下有乙丑,此为连珠福神,能押众杀,
更加禄马,十分之命。诗云:命中生处得连珠,足食丰衣与众殊。若有杀神居位内,自然为福与消除。
【注释】
“连珠贵格”:指四柱天干地支两两相连,如甲午乙未、丙申丁酉、戊戌己亥。余皆仿此。引自《三命纂局》
《八字金书》称:若甲子生人,下有乙丑,此为“连珠福神”,能压制众凶杀,若更有禄马,就是十分好的命。诗云:“命中生处得连珠,足食丰衣与众殊;若有杀神居位内,自然为福与消除。”
【说明】
甲子连乙丑,不但两柱相连,而且贵人互见,甲贵在丑,乙贵在子,此为“连珠福神”。
 
【原文】
连珠进退
凡见同气连珠,如丙寅见丁卯,损气,是名退气连珠。丁卯见丙寅退一辰,却是进,名贡气连珠。如丙辰土人见丁巳不佳,丁巳见丙辰最上。《天元变化书》
【注释】
“连珠进退”:从天干五行看,凡见“同气连珠”,如丙寅见丁卯,按十干发用,丁为“损气”,是名“退气连珠”。丁卯见丙寅,干支皆退一辰,却是“进气”,名“贡气连珠”。
丙辰土人见丁巳不佳,为“退气连珠”,丁巳见丙辰最上,为“贡气连珠”。引自《天元变化书》
【说明】
不是得“天干连珠”、“地支连茹”就能论吉。还须看是否
损气、退气、还是进气。有三种看法,一是从天干五行看,丙寅丁卯,火见寅为“长生”,遇丁卯,火见卯为“败”位,反之则为进气。一是从纳音五行看,“四贵”地至“四忌”地,为退气,反之为进气。一是十干发用。
《三命通会》P525-526,有“天干连珠”、“地支连茹”格。“天干连珠”中,明确在年月日时胎五位天干;
有“纳音连珠”,指五行“四位相承”,即自上生下,或自下生上;
有“倒垂连珠”,属年、时结构,如丁未人得丙午时,辛丑人得庚子时;
“正印连珠”,如壬午人得癸未时、甲子人得乙丑时;
有“悬印连珠”,如乙亥人得甲戌时,癸巳人得壬辰时,丁巳人得丙辰时。
《壶中子》称:“一路连珠,早擅四方之誉。”
还举了一个案例:黄华卿,甲戌,丙子,戊午,庚申,也属天干连珠。
“地支连茹”中,指出“地支各间一位”也入格,如子寅辰午申酉,赋云:“拔茅连茹兮,愈坚愈固”,又云:“得连茹者富”。若天干地支俱连,富贵双全。
如英国公:丁巳,丙午,丁未,戊申;地支巳午未申,天干丙丁戊;
诚意伯刘瑜:庚子,戊寅,庚辰,壬午,月日时天干戊庚壬,均隔一、地支子寅辰得,亦均隔一。
还有一种“贵人局”,如子年,卯月,巳日,未时,年月地支相隔二位,月日时隔一位
 

【原文】

凡甲丙丁壬辰字平头若见三四字带空亡者,定为僧道。

【注释】

甲、丙、丁、壬、辰等五位干支,属“平头”,若命见三、四位,又带空亡,一定是和尚或道士等出家人。

 

【原文】

甲癸未申酉属破字

甲癸酉必损眼,未申患心腹疾。更看时入害乡,干神受制者,必不虚矣。

【注释】

甲、癸、未、申、酉等五个字属“破字”。带甲癸酉三字者,眼睛必有疾病,带未申者,易患心腹之疾。若时支遇六害,四柱天干受克制,更是坐实有此疾。

 

【原文】

甲辛卯午申属悬针

五行无气,不值德神,定是军人。

《三命纂局》云:悬针三四字号悬针[81],眼疾还多险厄临。被刑

带杀须徒配,怎不为军刺面人。

【注释】

甲辛卯午申等五个字属“悬针”,若命局有这些字,年干五行无气,又无德神,定是军人。德神指天月德、贵人,亦为六壬中的日德等。

《三命纂局》认为:命带甲辛卯午申这五个字中的三、四字,易患眼疾,或为军人。若带刑杀,还会有凶险之事临身,甚至会犯上官司而被判刑、刺面流放。

诗云:“悬针三四号悬针,眼疾还多险厄临。被刑带杀须徒配,怎不为军刺面人”。

 

【原文】

戊庚戌属杖刑锋刃[82]

若带羊刃蚀神,定犯徙流。

【注释】

戊、庚、戌这三个字,属“杖刑锋刃”,若再带羊刃等凶煞,易犯官司被判刑或流放。

【说明】

蚀,损伤、亏耗。

 

【原文】

乙己丑巳属阙字曲脚杀附

犯多者必有阙唇,穿耳,肢体不全[83]。若无德合,五行无气[84],谷帛不充,寄食他门。

李九万云:凡巳酉丑三合全,天干带己字者,主唇齿不全之疾,一生招人唇吻。

《八字金书》云:四柱中有乙己巳者名曲脚杀,带多主他养为子,不然养他人子,主两姓故也[85]

【注释】

乙、己、丑、已这四个字,属“阙字”。命局中多犯者,必有缺唇、穿耳,肢体不全。命中若无天、月德贵人或天德合、月德合等相助,五行无气,主家中条件很差,衣食不充足,而寄养在他人门下。

李九万称:凡命带已酉丑三合全,天干又带己字者,主有唇齿不全之疾,一生招人口舌非议。

《八字金书》称:四柱中乙、己、已这三个字,属“曲脚杀”,带多者主为他人养子,不然养他人之子,主有两个姓。

【说明】

“阙”,同缺。“唇吻”:议论。

 

【原文】

丙壬寅酉为聋哑字

若犯多者,及胎中受害,时食于日,必患聋哑。又酉日戌时生者

主聋哑[86],及头害恶疮,此是时破日者也[87]

歌曰:平头必是为僧道,破字终须失眼明。杀看悬针须刺面,徒流多见杖刑并。饥贫不幸逢空阙,相貌兼知不十成。惟是相遭聋哑字,空亡无气定来精。□□□[88],并《金书命诀》

【注释】

丙、壬、寅、酉四个字,为“聋哑字”。若多犯者,及胎元被冲刑损害,时干是日干的食神,必患聋哑之疾。又酉日戌时生者主聋哑,及头害恶疮,此是戌来穿破日支之酉。

有诗称:“平头必是为僧道,破字终须失眼明。杀看悬针须刺面,徙流多见杖刑并。饥贫不幸逢空阙,相貌兼知不十成。惟是相遭聋哑字,空亡无气定来精。”引自《金书命诀》

 

【原文】

禄绝命绝

禄绝者,如甲乙生人在申[89],主仕官不久,职位难进,资财不丰,门阀不盛。人命绝者,如亥子人在巳,主孤独少子[90],又寿不长,中年多困。《三命钤》[91]

【注释】

禄、命遇“绝”不吉。所谓“禄绝”,年干五行,引自他支有“绝字”。如甲、乙年生人,五行为木,木绝在申,地支若遇之,主仕官不久,职位难进,资财不丰,家族不盛。所谓“命绝”,年支五行,引自他支见“绝”字,如亥、子年生人,五行为水,水绝在已,他支若遇巳,主孤独少子,又寿不长,中年多困。引自《三命钤》

【原文】

同类破

如己未见甲辰,甲辰见己丑,己丑见甲戌,甲戌见己未,凡在四冲之地,纳音同类,逐两位逆数之是也。寅申巳亥、子午卯酉,亦以此取之[92],主人平生多不足,不成器道。经云,井栏互破[93],无药可医,遇空亡则庶几,行年行运亦忌之[94]

【注释】

“同类破”,如己未见甲辰,甲辰见己丑,己丑见甲戌,甲戌见己未等。指年柱与他柱,两者在辰戌丑未四冲之地,纳音五行相同,该柱地支与年柱地支相隔两位,即是。两者地支在寅巳申亥“四生”、子卯午酉“四正”之地,也是。遇之者,多主平生不足,难成大器。《经》云:“同类破”又称“井栏互破”,得之者无药可医,若地支逢空亡,或还不至于太差。大运、流年见之亦忌。

【说明】

以己未天上火,见甲辰佛灯火为例,未辰在四冲地,纳音相同均为火,未倒数二位的后一字,为辰。

【原文】

凡命带重支叠干者,主心怀不佳[95],计较机谋,狡绘短行。岁运添之,因而有失,亦主思虑过当,有心力藏怀之人也。

凡四柱不可犯丙戊二干[96],若在寅辰上,名仇雠晦气[97],主招谤怨,多与人竞[98]。如韩球都大命[99],戊辰年、甲寅月、甲寅日、丙寅时。又疏山如老,庚辰年、戊寅月、戊寅日、丙辰时是也。古诗云:丙戊忌见莫同群,逢之灾咎及其身。若遇仇雠龙与虎,非时刑祸不堪论。

【注释】

凡命带“重支叠干”者,为人心胸不够开阔,凡事多计较、善机谋,狡诈、行为卑劣,大运、流年若再遇之,会因此有失。得之者,亦主思虑太过,是有心机,会隐藏自己真实思想的人。

带“重支叠干”者,四柱中尤其不可犯丙、戊二干,若丙戊在寅辰之上,名“仇雠晦气”,主易招人诽谤怨恨,多与人竞争。

如韩球都大命:戊辰年、甲寅月、甲寅日、丙寅时。两甲三寅,丙坐寅上,戊坐辰上。

又如球山如老命,庚辰年、戊寅月、戊寅日、丙辰时。两戊两寅两辰,戊坐寅上,丙坐辰上。

古诗云:“丙戊忌见莫同群,逢之灾咎及其身,若遇仇雠龙与虎,非时刑祸不堪论。”

【说明】

“重支叠干”:命局两柱,天干地支相同。

“狡绘短行”:为人狡诈,行为卑劣。

“仇雠”:仇人,冤家对头。

【原文】

凡命带乙己癸三干全者,不是四肢眼目破伤,则中年后犯刑。甲乙庚三干全者主失明,十有九中,或小年斑疮损眼[100]。带辰午酉全,中年定失明。乙癸二干不可同见丑字,主富贵少寿。丁辛二干不可同见巳字,主伤父母。经曰:乙癸同牛,寸阴难保;丁辛见巳,父母多伤。丙辛二干不可见卯[101],丁壬二干不可见午申[102],名曰类应,主平生歇灭。乙辛二干不可同位,乙未辛未是也。庚壬二干不可同位,庚戌壬戌是也,名曰反伤,主富贵中夭寿,小人刑戮之灾[103]。经曰:乙辛逢未是天牢,四位同宫祸患遭。庚壬遇戌须徒配,灾咎来时不可逃。并《广信集》

【注释】

凡命带乙、己、癸三干全者,不是四肢眼目破伤,则中年后犯刑。

甲、乙、庚三干全者主失明,十有九中,或小时候患斑疮,或损眼。

带辰、午、酉全者,中年定失明。

乙、癸二干,地支不可同见“丑”字,如乙丑,癸丑,主富贵少寿。丁、辛二干,地支不可同见“巳”字,如丁巳,辛巳,主伤父母。经云:“乙癸同牛,寸阴难保;丁辛见已,父母多伤”。

丙、辛二干,地支不可见卯,丙辛合化真水,卯为水的死地,丁、壬二干,地支不可见午、申,丁壬合化真木,午申为木的死地和绝地,得之者名“类应”,主平生无所作为。

乙、辛二干,地支不可同位,如乙未、辛未;庚、壬二干,地支不可同位,如庚戌、壬戌,得之者名“反伤”,主富贵中夭寿,小人有刑戮之灾。诗曰:“乙辛逢未是天牢,四位同宫祸患遭,庚壬遇戌须徒配,灾咎来时不可逃。”引自《广信集》

【说明】

刑戮,指受刑或被处死之凶灾。

“干支视角”,是禄命法论命的重要视角之一,本书用三、四、五、六整整四卷的篇幅来介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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