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五行精纪注释》卷六:论支神(三)
【原文】
天元一气,定侯伯之迁荣,支作人元,运商徒而得失[56]。
莹和尚注云:天元秀气而吉将加临者,人得之贵也,支元纯粹而四柱比和者,人得之富也。直言富贵,而不言贫贱者,反此则贫贱耳。
【注释】
“天元一气定侯伯之迁荣,支作人元运商徒而得失”,引自《珞琭子三命消息赋》。
莹和尚注称:“天元一气”者,命局天干若能得“秀气”,又有吉利的神煞加临,遇之者职务有高升之贵(“定侯伯之迁荣”);“地支一气”者(“纯粹”),四柱得比和没有刑冲,得之者有商贾之富(“运商徒”)。天地元得一气者,可直言其人富贵,而不论其贫贱。反之则可论其贫贱。
【校注】
[56]支作人元,运商徒而得失。
[星易精校本]:支作人元运商徒而得失。
[韩国延世本]:支作人元运商徒而得失。
[韩国国学本]:支作人元运商徒而得失。
[国图瞿氏本]:支作人元运商徒而得失。
[国图张氏本]:支作人元运商徒而得失。
【原文】
庚辛临于甲乙,君子可以求官;北人运至南方,货易获其厚利。
王氏注云:甲以辛为官,乙以庚为官,庚辛来临于甲乙之人,故曰君子可以求官,小人反以为鬼也。亥子者,北方之水,巳午者南方之火也,以水至火乡,我克之为财,所以货易获其厚利也。或谓壬癸至巳午亦是者,非也。壬癸是禄,巳午是命。如壬癸得丙丁,亦可谓之禄财。谈命者当分禄命身,以干配禄,以支合命,以纳音论身,之谓三命[57]。
【注释】
“庚辛临于甲乙,君子可以求官;北人运至南方,货易获其厚利。”引自《珞琭子三命消息赋》。
王氏注称:甲木以辛金为官,乙木以庚金为官,庚辛金遇见甲乙木人,故称“君子可以求官”,若是“小人”反以金为“鬼”了。亥、子,北方之水;巳、午,为南方之火,以水乡至火乡,水克火,我克之为财,所以断其货物郊易能获厚利。若是说壬癸见巳午亦是财,就不对了。因为壬癸是天干,为“禄”,巳午是地支,为“命”。论财只能天干对天干,地支对地支而言。如年干壬癸,他干得丙丁,亦可谓年干之财,是禄财。论命者当以“禄命身”,年柱天干为“禄”,年柱地支为“命”,年柱纳音为“身”,此即谓之“三命”。
【说明】
并非木人见金,就能论官,也可论鬼,其中有“君子”和“小人”之分。
禄命法论财官,以年柱天干,看他柱天干,地支、纳音也如此。禄命法以年柱,禄、命、身论命为主,这就是“三命”的内容,与“后子平法”只以日柱天干论命完全不同。
【校注】
[57]以纳音论身,之谓三命。
[星易精校本]:以纳音论身,之谓三命。
[韩国延世本]:以纳音论身,之谓三命。
[韩国国学本]:以纳音论身,之谓三命。
[国图瞿氏本]:以纳音论之,谓三命。
[国图张氏本]:以纳音论之,谓三命。
【原文】
金禄穷于正首[58],庚重辛轻;木人困于金乡,寅深卯浅。
王氏注云:庚辛金也,庚阳而辛阴;甲乙木也,甲阳而乙阴。庚辛之金,至寅俱绝,必曰庚重辛轻者何[59]?寅为阳宫,庚乃阳金,以阳遇阳曰伤,寅中有甲,甲庚相恶[60],故曰庚重辛轻;辛为阴金,至寅阳宫,甲以辛为官,兼六辛逢马虎天乙贵人,故谓辛轻。寅卯之木,至申而绝,必曰寅深卯浅者何?寅为阳辰,至申宫两阳相竞[61],寅申相冲,为绝之深也,及卯居申合乙庚,阴阳合气[62],故为绝之浅也。
【注释】
“金禄穷于正首,庚重辛轻;木人困于金乡,寅深卯浅”,引自《珞琭子三命消息赋》。意思是,金绝于寅,庚金较辛金严重;木绝于申,寅木比卯木受困要深。
王氏注称:庚属阳金,辛属阴金,遇到甲乙木,甲属阳木,乙属阴木。金至“寅”俱为绝地,但一定是庚金绝得严重,辛金较轻,是什么道理呢?因为寅属阳木,庚属阳金,阳遇阳为伤;寅中有甲,甲庚相恶,所以说“庚重辛轻”。辛为阴金,至寅阳位,寅中有甲,甲以辛为官,又“六辛逢马虎”,寅是辛的天乙贵人,故辛遇寅之“绝”要轻于庚。寅、卯五行木,木至申均为绝地,但寅受伤深,而卯受伤浅,是什么原因呢?寅为阳支,至申宫也是阳辰,阳遇阳,寅申冲,为绝至深;而卯遇申,乙庚合,为阴阳合气,故为绝浅。
【说明】
“正首”,农历年的第一个月,即正月,或称寅月。
年干引至地支之“生旺库绝”,均以年干之五行来论,而不分年干之阴阳,如年干庚辛,引自寅,均是绝地。这是禄命法“生旺库”视角的一项重要规则,但阳干支与阴干支绝的程度不一样。与子平法天干分阴阳来论是不一样的。
【校注】
[58]金禄穷于正首
[星易精校本]:金禄穷于正首。
[韩国延世本]:金禄穷于正首。
[韩国国学本]:金禄穷于正首。
[国图瞿氏本]:全禄穷于正首。
[国图张氏本]:全禄穷于正首。
[59]必曰庚重辛轻者何
[星易精校本]:必曰庚重辛轻者何。
[韩国延世本]:必曰庚重辛轻者何。
[韩国国学本]:必曰庚重辛轻者何。
[国图瞿氏本]:必曰庚重辛轻者何也。
[国图张氏本]:必曰庚重辛轻者何也。
[60]甲庚相恶
[星易精校本]:甲庚相恶。
[韩国延世本]:申庚相恶。
[韩国国学本]:申庚相恶。
[国图瞿氏本]:申庚相恶。
[国图张氏本]:申庚相恶。
[61]至申宫两阳相竞
[星易精校本]:至申宫两阳相竞。
[韩国延世本]:至申宫两阳相竞。
[韩国国学本]:至申宫两阳相竞。
[国图瞿氏本]:至申宫两阳相兢。
[国图张氏本]:至申宫两阳相兢。
[62]阴阳合气
[星易精校本]:阴阳合气。
[韩国延世本]:阴阳之气。
[韩国国学本]:阴阳之气。
[国图瞿氏本]:阴阳之气。
[国图张氏本]:阴阳之气。
【原文】
壬癸秋生而冬旺,亥子同途;甲乙夏死而春荣,寅卯一揆。王氏注云:壬癸亥子一类水也,水生于申,而旺于子;甲乙寅卯一类木也,木旺于卯,而死于午。故曰壬癸秋生而冬旺,甲乙夏死而春荣。并《珞琭子》
【注释】
“壬癸秋生而冬旺,亥子同途;甲乙夏死而春荣,寅卯一揆”。王氏注称:不论是壬癸还是亥子,五行均为水,水长生于“申”,旺于“子”;不论是甲乙还是寅卯,五行均为木,木旺于“卯”,死于“午”。所以说:壬癸秋生而冬旺,甲乙夏死而春荣。引自《珞琭子》
【原文】
甲己丙辛申子辰,丁壬亥卯未中寻。乙庚从革局为真[63],戊癸炎上亦须陈。得局却嫌逢脱局,财局荣心鬼局恶[64]。甲乙曲直亦同详,归认干头莫教错。
如丁壬亥卯未本局之类[65],且如丙辛见巳酉丑相生局也。脱局者乙庚遇申子辰,金生水为脱局也。财局如乙庚得亥卯未[66]。鬼局如乙庚得寅午戌也[67],或贫贱夭寿。甲乙乃木也,亥卯未为本局[68],亦嫌脱也。《沈芝源髓》
【注释】
【说明】
韩国版“财局萦心”,星易版从之;国图版“财局荣心”,本书取国图版。
命局地支三合会之五行,与年干合化之真五行的关系,是论吉凶的一项重要指标
【原文】
天元一气,定侯伯之迁荣,支作人元,运商徒而得失[56]。
莹和尚注云:天元秀气而吉将加临者,人得之贵也,支元纯粹而四柱比和者,人得之富也。直言富贵,而不言贫贱者,反此则贫贱耳。
【注释】
“天元一气定侯伯之迁荣,支作人元运商徒而得失”,引自《珞琭子三命消息赋》。
莹和尚注称:“天元一气”者,命局天干若能得“秀气”,又有吉利的神煞加临,遇之者职务有高升之贵(“定侯伯之迁荣”);“地支一气”者(“纯粹”),四柱得比和没有刑冲,得之者有商贾之富(“运商徒”)。天地元得一气者,可直言其人富贵,而不论其贫贱。反之则可论其贫贱。
【校注】
[56]支作人元,运商徒而得失。
[星易精校本]:支作人元运商徒而得失。
[韩国延世本]:支作人元运商徒而得失。
[韩国国学本]:支作人元运商徒而得失。
[国图瞿氏本]:支作人元运商徒而得失。
[国图张氏本]:支作人元运商徒而得失。
【原文】
庚辛临于甲乙,君子可以求官;北人运至南方,货易获其厚利。
王氏注云:甲以辛为官,乙以庚为官,庚辛来临于甲乙之人,故曰君子可以求官,小人反以为鬼也。亥子者,北方之水,巳午者南方之火也,以水至火乡,我克之为财,所以货易获其厚利也。或谓壬癸至巳午亦是者,非也。壬癸是禄,巳午是命。如壬癸得丙丁,亦可谓之禄财。谈命者当分禄命身,以干配禄,以支合命,以纳音论身,之谓三命[57]。
【注释】
“庚辛临于甲乙,君子可以求官;北人运至南方,货易获其厚利。”引自《珞琭子三命消息赋》。
王氏注称:甲木以辛金为官,乙木以庚金为官,庚辛金遇见甲乙木人,故称“君子可以求官”,若是“小人”反以金为“鬼”了。亥、子,北方之水;巳、午,为南方之火,以水乡至火乡,水克火,我克之为财,所以断其货物郊易能获厚利。若是说壬癸见巳午亦是财,就不对了。因为壬癸是天干,为“禄”,巳午是地支,为“命”。论财只能天干对天干,地支对地支而言。如年干壬癸,他干得丙丁,亦可谓年干之财,是禄财。论命者当以“禄命身”,年柱天干为“禄”,年柱地支为“命”,年柱纳音为“身”,此即谓之“三命”。
【说明】
并非木人见金,就能论官,也可论鬼,其中有“君子”和“小人”之分。
禄命法论财官,以年柱天干,看他柱天干,地支、纳音也如此。禄命法以年柱,禄、命、身论命为主,这就是“三命”的内容,与“后子平法”只以日柱天干论命完全不同。
【原文】
金禄穷于正首[58],庚重辛轻;木人困于金乡,寅深卯浅。
王氏注云:庚辛金也,庚阳而辛阴;甲乙木也,甲阳而乙阴。庚辛之金,至寅俱绝,必曰庚重辛轻者何[59]?寅为阳宫,庚乃阳金,以阳遇阳曰伤,寅中有甲,甲庚相恶[60],故曰庚重辛轻;辛为阴金,至寅阳宫,甲以辛为官,兼六辛逢马虎天乙贵人,故谓辛轻。寅卯之木,至申而绝,必曰寅深卯浅者何?寅为阳辰,至申宫两阳相竞[61],寅申相冲,为绝之深也,及卯居申合乙庚,阴阳合气[62],故为绝之浅也。
【注释】
“金禄穷于正首,庚重辛轻;木人困于金乡,寅深卯浅”,引自《珞琭子三命消息赋》。意思是,金绝于寅,庚金较辛金严重;木绝于申,寅木比卯木受困要深。
王氏注称:庚属阳金,辛属阴金,遇到甲乙木,甲属阳木,乙属阴木。金至“寅”俱为绝地,但一定是庚金绝得严重,辛金较轻,是什么道理呢?因为寅属阳木,庚属阳金,阳遇阳为伤;寅中有甲,甲庚相恶,所以说“庚重辛轻”。辛为阴金,至寅阳位,寅中有甲,甲以辛为官,又“六辛逢马虎”,寅是辛的天乙贵人,故辛遇寅之“绝”要轻于庚。寅、卯五行木,木至申均为绝地,但寅受伤深,而卯受伤浅,是什么原因呢?寅为阳支,至申宫也是阳辰,阳遇阳,寅申冲,为绝至深;而卯遇申,乙庚合,为阴阳合气,故为绝浅。
【说明】
“正首”,农历年的第一个月,即正月,或称寅月。
年干引至地支之“生旺库绝”,均以年干之五行来论,而不分年干之阴阳,如年干庚辛,引自寅,均是绝地。这是禄命法“生旺库”视角的一项重要规则,但阳干支与阴干支绝的程度不一样。与子平法天干分阴阳来论是不一样的。
【原文】
壬癸秋生而冬旺,亥子同途;甲乙夏死而春荣,寅卯一揆。王氏注云:壬癸亥子一类水也,水生于申,而旺于子;甲乙寅卯一类木也,木旺于卯,而死于午。故曰壬癸秋生而冬旺,甲乙夏死而春荣。并《珞琭子》
【注释】
“壬癸秋生而冬旺,亥子同途;甲乙夏死而春荣,寅卯一揆”。王氏注称:不论是壬癸还是亥子,五行均为水,水长生于“申”,旺于“子”;不论是甲乙还是寅卯,五行均为木,木旺于“卯”,死于“午”。所以说:壬癸秋生而冬旺,甲乙夏死而春荣。引自《珞琭子》
【原文】
甲己丙辛申子辰,丁壬亥卯未中寻。乙庚从革局为真[63],戊癸炎上亦须陈。得局却嫌逢脱局,财局荣心鬼局恶[64]。甲乙曲直亦同详,归认干头莫教错。
如丁壬亥卯未本局之类[65],且如丙辛见巳酉丑相生局也。脱局者乙庚遇申子辰,金生水为脱局也。财局如乙庚得亥卯未[66]。鬼局如乙庚得寅午戌也[67],或贫贱夭寿。甲乙乃木也,亥卯未为本局[68],亦嫌脱也。《沈芝源髓》
【注释】
【原文】
凡甲丙丁壬辰字平头若见三四字带空亡者,定为僧道。
【注释】
甲、丙、丁、壬、辰等五位干支,属“平头”,若命见三、四位,又带空亡,一定是和尚或道士等出家人。
【原文】
甲癸未申酉属破字
甲癸酉必损眼,未申患心腹疾。更看时入害乡,干神受制者,必不虚矣。
【注释】
甲、癸、未、申、酉等五个字属“破字”。带甲癸酉三字者,眼睛必有疾病,带未申者,易患心腹之疾。若时支遇六害,四柱天干受克制,更是坐实有此疾。
【原文】
甲辛卯午申属悬针
五行无气,不值德神,定是军人。
《三命纂局》云:悬针三四字号悬针[81],眼疾还多险厄临。被刑
带杀须徒配,怎不为军刺面人。
【注释】
甲辛卯午申等五个字属“悬针”,若命局有这些字,年干五行无气,又无德神,定是军人。德神指天月德、贵人,亦为六壬中的日德等。
《三命纂局》认为:命带甲辛卯午申这五个字中的三、四字,易患眼疾,或为军人。若带刑杀,还会有凶险之事临身,甚至会犯上官司而被判刑、刺面流放。
诗云:“悬针三四号悬针,眼疾还多险厄临。被刑带杀须徒配,怎不为军刺面人”。
【原文】
戊庚戌属杖刑锋刃[82]
若带羊刃蚀神,定犯徙流。
【注释】
戊、庚、戌这三个字,属“杖刑锋刃”,若再带羊刃等凶煞,易犯官司被判刑或流放。
【说明】
蚀,损伤、亏耗。
【原文】
乙己丑巳属阙字曲脚杀附
犯多者必有阙唇,穿耳,肢体不全[83]。若无德合,五行无气[84],谷帛不充,寄食他门。
李九万云:凡巳酉丑三合全,天干带己字者,主唇齿不全之疾,一生招人唇吻。
《八字金书》云:四柱中有乙己巳者名曲脚杀,带多主他养为子,不然养他人子,主两姓故也[85]。
【注释】
乙、己、丑、已这四个字,属“阙字”。命局中多犯者,必有缺唇、穿耳,肢体不全。命中若无天、月德贵人或天德合、月德合等相助,五行无气,主家中条件很差,衣食不充足,而寄养在他人门下。
李九万称:凡命带已酉丑三合全,天干又带己字者,主有唇齿不全之疾,一生招人口舌非议。
《八字金书》称:四柱中乙、己、已这三个字,属“曲脚杀”,带多者主为他人养子,不然养他人之子,主有两个姓。
【说明】
“阙”,同缺。“唇吻”:议论。
【原文】
丙壬寅酉为聋哑字
若犯多者,及胎中受害,时食于日,必患聋哑。又酉日戌时生者
主聋哑[86],及头害恶疮,此是时破日者也[87]。
歌曰:平头必是为僧道,破字终须失眼明。杀看悬针须刺面,徒流多见杖刑并。饥贫不幸逢空阙,相貌兼知不十成。惟是相遭聋哑字,空亡无气定来精。□□□[88],并《金书命诀》
【注释】
丙、壬、寅、酉四个字,为“聋哑字”。若多犯者,及胎元被冲刑损害,时干是日干的食神,必患聋哑之疾。又酉日戌时生者主聋哑,及头害恶疮,此是戌来穿破日支之酉。
有诗称:“平头必是为僧道,破字终须失眼明。杀看悬针须刺面,徙流多见杖刑并。饥贫不幸逢空阙,相貌兼知不十成。惟是相遭聋哑字,空亡无气定来精。”引自《金书命诀》
【原文】
禄绝命绝
禄绝者,如甲乙生人在申[89],主仕官不久,职位难进,资财不丰,门阀不盛。人命绝者,如亥子人在巳,主孤独少子[90],又寿不长,中年多困。《三命钤》[91]
【注释】
禄、命遇“绝”不吉。所谓“禄绝”,年干五行,引自他支有“绝字”。如甲、乙年生人,五行为木,木绝在申,地支若遇之,主仕官不久,职位难进,资财不丰,家族不盛。所谓“命绝”,年支五行,引自他支见“绝”字,如亥、子年生人,五行为水,水绝在已,他支若遇巳,主孤独少子,又寿不长,中年多困。引自《三命钤》
【原文】
同类破
如己未见甲辰,甲辰见己丑,己丑见甲戌,甲戌见己未,凡在四冲之地,纳音同类,逐两位逆数之是也。寅申巳亥、子午卯酉,亦以此取之[92],主人平生多不足,不成器道。经云,井栏互破[93],无药可医,遇空亡则庶几,行年行运亦忌之[94]。
【注释】
“同类破”,如己未见甲辰,甲辰见己丑,己丑见甲戌,甲戌见己未等。指年柱与他柱,两者在辰戌丑未四冲之地,纳音五行相同,该柱地支与年柱地支相隔两位,即是。两者地支在寅巳申亥“四生”、子卯午酉“四正”之地,也是。遇之者,多主平生不足,难成大器。《经》云:“同类破”又称“井栏互破”,得之者无药可医,若地支逢空亡,或还不至于太差。大运、流年见之亦忌。
【说明】
以己未天上火,见甲辰佛灯火为例,未辰在四冲地,纳音相同均为火,未倒数二位的后一字,为辰。
【原文】
凡命带重支叠干者,主心怀不佳[95],计较机谋,狡绘短行。岁运添之,因而有失,亦主思虑过当,有心力藏怀之人也。
凡四柱不可犯丙戊二干[96],若在寅辰上,名仇雠晦气[97],主招谤怨,多与人竞[98]。如韩球都大命[99],戊辰年、甲寅月、甲寅日、丙寅时。又疏山如老,庚辰年、戊寅月、戊寅日、丙辰时是也。古诗云:丙戊忌见莫同群,逢之灾咎及其身。若遇仇雠龙与虎,非时刑祸不堪论。
【注释】
凡命带“重支叠干”者,为人心胸不够开阔,凡事多计较、善机谋,狡诈、行为卑劣,大运、流年若再遇之,会因此有失。得之者,亦主思虑太过,是有心机,会隐藏自己真实思想的人。
带“重支叠干”者,四柱中尤其不可犯丙、戊二干,若丙戊在寅辰之上,名“仇雠晦气”,主易招人诽谤怨恨,多与人竞争。
如韩球都大命:戊辰年、甲寅月、甲寅日、丙寅时。两甲三寅,丙坐寅上,戊坐辰上。
又如球山如老命,庚辰年、戊寅月、戊寅日、丙辰时。两戊两寅两辰,戊坐寅上,丙坐辰上。
古诗云:“丙戊忌见莫同群,逢之灾咎及其身,若遇仇雠龙与虎,非时刑祸不堪论。”
【说明】
“重支叠干”:命局两柱,天干地支相同。
“狡绘短行”:为人狡诈,行为卑劣。
“仇雠”:仇人,冤家对头。
【原文】
凡命带乙己癸三干全者,不是四肢眼目破伤,则中年后犯刑。甲乙庚三干全者主失明,十有九中,或小年斑疮损眼[100]。带辰午酉全,中年定失明。乙癸二干不可同见丑字,主富贵少寿。丁辛二干不可同见巳字,主伤父母。经曰:乙癸同牛,寸阴难保;丁辛见巳,父母多伤。丙辛二干不可见卯[101],丁壬二干不可见午申[102],名曰类应,主平生歇灭。乙辛二干不可同位,乙未辛未是也。庚壬二干不可同位,庚戌壬戌是也,名曰反伤,主富贵中夭寿,小人刑戮之灾[103]。经曰:乙辛逢未是天牢,四位同宫祸患遭。庚壬遇戌须徒配,灾咎来时不可逃。并《广信集》
【注释】
凡命带乙、己、癸三干全者,不是四肢眼目破伤,则中年后犯刑。
甲、乙、庚三干全者主失明,十有九中,或小时候患斑疮,或损眼。
带辰、午、酉全者,中年定失明。
乙、癸二干,地支不可同见“丑”字,如乙丑,癸丑,主富贵少寿。丁、辛二干,地支不可同见“巳”字,如丁巳,辛巳,主伤父母。经云:“乙癸同牛,寸阴难保;丁辛见已,父母多伤”。
丙、辛二干,地支不可见卯,丙辛合化真水,卯为水的死地,丁、壬二干,地支不可见午、申,丁壬合化真木,午申为木的死地和绝地,得之者名“类应”,主平生无所作为。
乙、辛二干,地支不可同位,如乙未、辛未;庚、壬二干,地支不可同位,如庚戌、壬戌,得之者名“反伤”,主富贵中夭寿,小人有刑戮之灾。诗曰:“乙辛逢未是天牢,四位同宫祸患遭,庚壬遇戌须徒配,灾咎来时不可逃。”引自《广信集》
【说明】
刑戮,指受刑或被处死之凶灾。
“干支视角”,是禄命法论命的重要视角之一,本书用三、四、五、六整整四卷的篇幅来介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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壬寅金箔金,虽然事君,但不会忤逆;庚申石榴木,虽然为臣,但不会逞强。根据五音所属五行的规则,“宫”音五行属土,排在第一位为“君”, “商”音属金,为“臣”; “角”音属木,为“民”。如果商音过强,则是“臣强”;角音过强,则是“...
论贵局上-第廿一卷-五行精纪-廖中(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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