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五行精纪注释》卷七:论五行(四)

日期:2025.03.11 发布者:算准网

【原文】

旺中无禄愚并浪

凡旺中无禄贵者,乃愚极多狂浪无成,更克本命,又带刑杀,主狂愚无圆转。如丙寅得戊午时日也[33]。旺中须爱禄,如丁卯人见戊午,是旺中有禄;丙寅见戊午,无禄有杀,多*浪愚贱以狂,极则衰故也,做事弄巧成拙或带疾[34],盖戊午自刑自刃也[35]。《沈芝源髓》[36]

【注释】

“旺中无禄愚并浪”:凡年柱五行过旺,而没有禄、贵人者,乃愚极、多狂浪无成之人,若更有冲年支,又带刑杀者,主其人狂浪愚极,且很难转变。如年柱丙寅炉中火人,自长生;日柱时柱得戊午天上火,丙火及纳音火皆旺在午,戊午自旺,但丙火无禄(巳),论凶。

旺中须爱禄者,如年柱丁卯炉中火,日柱或时柱见戊午天上火,纳音火旺在午,年干丁火,丁禄在午,是旺中有禄。

故丙寅炉中火见戊午天上火,年柱火之五行过旺,无禄有杀(羊刃),其人多*浪愚贱,这是“极则衰”的缘故,得此者,做事弄巧成拙或一生带疾,因为戊午属自刑、自羊刃。引自《沈芝源髓》

【说明】

从年柱纳音五行引他支,尤其是日、时支看旺衰,从年干引他支,尤其是日时支看禄、贵人,禄命法的这项技术值得注意。



【原文】

三命大弱

土人寅卯辰,水人寅卯辰,水土同取。火人酉戌亥,缘申上亦有火力[37],故取酉戌亥。木人,午未申皆太弱[38]。金命不然,若在巳午未转上。《天元变化书》

【注释】

如何判定“三命大弱?从年干、年柱纳音五行看:

土人见寅卯辰,水人见寅卯辰,水土同取,为病、死、墓地;火人遇酉戌亥,为死、墓、绝地,为什么不取申呢?火遇“申”为病地,火尚未死绝;

木人遇午未申,为死、墓、绝地;

金人与其他五行不一样,金遇已午未,虽然火克金,却是金的长生、沐浴、冠带地,反而向好转上。引自《天元变化书》

【说明】

过弱,过强,均从年干五行、年柱纳音五行取。金人太弱,没有说明。金死在子,绝在寅。



【原文】

五行忌见

木火秀而丰富,只不可见金年亦灾。水木秀而清高,只不可见卯巳卯巳年亦灾。丙辛为水,在亥子月中,其水成象,月中要见丙辛旺,富也。亦《神白经》

【注释】

卷七:“释五行真象”、“又五行真象”。木火象秀而丰富,不见可金,以木受克,流年遇之俱灾。水木象秀而清高,不可见卯巳,以水死绝。木、火人,秀而丰富,只不可见金,木人见申酉,为绝、胎地,火人见申酉,为病、死地。同理,木、火人逢申西年有灾。水、木人,秀而清高,只不可见卯、巳,水人见卯巳,为死、绝地,木人见卯巳,为旺、病地。同理,水、木人逢卯、巳年有灾。

年干丙辛合化真水,生在亥子月中,其水成象,即是年干合化真五行的禄旺地,得之者可论富。引自《神白经》

【说明】

年干合化真五行在生月得禄旺地,论富,法理清晰,可以排出全流。



【原文】

引起自死自绝格

假令癸丑年木、乙丑月金[39]、壬午日木、辛丑时土,壬午木自死,引起生年癸丑木自绝于申,自生自旺亦同推之。《林开五命》

【注释】

年柱纳音本不自死自绝,因他柱而引发年柱纳音自死自绝。

如一命,癸丑年柱桑柘木、乙丑月柱海中金、壬午日柱杨柳木、辛丑时柱壁上土。

日柱壬午杨柳木,属“自死”,引起年柱癸丑桑柘木自绝于申。日柱若自生自旺,也同此推之。引自《林开五命》

【说明】

自生、自旺、自临官、自死、自绝,均见卷七“论五行”。

这里说的自绝于申,是纳音力量的对比,并不是真的绝在申,而是癸丑年木本身弱,遭月乙丑金就位相克,癸的羊刃在丑,窠中鬼带羊刃,癸丑木在月上已经被摧残得不行了,到了日上又自死,无异于自绝;年为主,日为本,癸丑年在月上已经被克得很弱了,到日上是讲主本关系的时候,走到午是木的死地,这样就死透了,绝了,时上是辛丑土,又能生乙丑金鬼,所以说“引起生年癸丑木自绝于申”。

“自生自旺亦同推之”:如果年纳音和日纳音相同,年纳音如果弱,遇到自生或自旺的日纳音,年柱就变强了。



【原文】

五行无气,为人镇日多忧。《隐迷赋》

【注释】

五行无气—即自死、自绝,或见他柱地支属“太弱”,为人整日多忧无乐。以年日两柱尤重。引自《隐迷赋》



【原文】

五行相生相克

金生水、水生木、木生火、火生土、土生金。金克木、木克土、土克水、水克火、火克金。

【说明】

五行除了相生相克,还有相侮,见前。



【原文】

五行相生相克要法

五行相克最为不好,如是福聚之地克他处,却从好断之。如其他来克福聚之地[40],即大不好。五行相生最为佳,然以祸相生则为凶,以福相生则吉[41]。凡相生相克,遇五行郊错,方可论之。如六合、三合、刑害、冲破之类,皆为五行之郊错也。《林开五命》

【注释】

五行相生相克要法:五行相克的情况最为不好,若原局某柱是“福聚之地”,去克他柱,却从吉来断;但若他柱来克“福聚之地”,即大不好。

原局各柱以他柱相生最为佳,然以祸相生为凶,以福相生为吉。凡相生相克,遇有“五行郊错”,方可论之,如六合、三合、刑害、冲破之类,皆为“五行之郊错”。引自《林开五命》

【说明】

地支有“郊错”,天干和纳音五行之相生相克方才有效,林开称之为“要法”,值得重视。

所谓“福聚之地”,指年柱的生旺处并禄马贵人等吉福神煞、四时摄聚(见卷七)等。所谓“祸”,指死绝、空亡、劫杀等。



【原文】

大率五行尚其变,而不尚其常,贵其隐而不贵其显。死绝有救则为还魂,生旺有克者气散。若夫彼我之相生,顺则益本,逆则夺气;彼此之相克,顺则势强[42],逆则有伤。

设如木火相生,顺推之而相生[43],则益气而荣盛。若命属木,而火来投之,则逆而夺气矣[44]。如木之相克,本命属金而见木,则有强盛之势,如命属木而金来克之,则为伤残之咎也[45]。《烛神经》

【注释】

大凡命局五行注重其变化,而不崇尚其一成不变,命局之五行,宜隐而不贵其显。年柱五行遇死绝,如得遇他柱救助,则称之为“还魂”;若年柱五行本生旺,他柱来克,则称之为“气散”。他柱五行对年柱五行有相生关系,他生年为“顺”,为“益本”;年生他为“逆”,为“夺气”;他柱五行对年柱五行有相克关系,年克他为“顺”,则势强,他克年为“逆”,则有伤。

比如年柱五行属火,他柱五行属木,木生火,属“顺推”,则能益年柱之火气而达到荣盛。若年柱五行属木,他柱五行属火,木生火,属“逆”,火夺年柱之木气了。如年柱五行属金,他柱五行属木,金木相克为财,则年柱金有强盛之势;如年柱五行属木,而他柱遇金来克之,木被金克,年柱有伤残之凶了。引自《烛神经》



【原文】

生旺者破坏则福浅,死绝者有救则贵显。广录

【注释】

若年柱本生旺有气,但遭受他柱来破坏,福浅;若年柱本死绝无气,但却有他柱来救助,显贵。引自广录



【原文】

父子相类格

火年火月,木日木时,支干纳音相类者皆是[46]。《三命纂局》

【注释】

年柱纳音为火,月柱纳音为火,日柱与时柱纳音皆为木,年月火为父,日时木为子,木生火,合“父子相类格”。

天干地支和纳音皆可亦符合”父子相类格”。引自《三命纂局》

【说明】

年月为父,日时为子。





【原文】

助气

如水命人四柱有金土之类是也,主平生稳当[47],享清闲之福。《广信录》

【注释】

“助气”:如年柱五行为水,四柱有金、土之类。得此者,主平生稳当,能享清闲之福。引自《广信录》



【原文】

还魂格

五行自死自绝,而有救者是也。递相还者最贵,有福神次之,无福神独自还魂者为下[48]。《林开五命》

【注释】

“还魂格”:年柱纳音五行自死、自绝,而得他柱纳音五行相生有救助者,即是。尤其是“递相还者”为最贵,得年干之吉福神煞者次之,无福神只有一柱纳音五行来生年柱者为下。引自《林开五命》

【说明】

递相还,即递次相生,时柱纳音五行生日柱纳音五行,日柱纳音五行生月柱纳音五行,月柱纳音五行生年柱纳音五行。



【原文】

又还魂格

火人乙亥、土人丁巳、金人壬寅、木人庚申、水人癸巳。

若人见之[49],晚发财禄也。《神白经》

【注释】

还有一种“还魂格”:

火人,得乙亥山头火,火绝在亥,但得年干乙木生火,纳音火助;

土人,得丁已沙中土,土绝在已,但得年干丁火生土,纳音土助;金人,得壬寅金箔金,金绝在寅,但得纳音金助;木人,得庚申石榴木,木绝在申,但得纳音木助;

水人,得癸巳长流水,水绝在巳,但得天干癸水及纳音水助。若人见之,早年不济,中老年可发财禄。引自《神白经》



【原文】

相生相得事如何,仍须禄马位包罗。

六合天乙来相照,身居两府定无蹉。《鬼谷要诀》

【注释】

年柱纳音五行若遇死绝,得他柱来“相生相得”,但仍须在他支得禄马、天乙,或地支成六合,身居两府,定不会蹉跎。引自《鬼谷要诀》

【说明】

“相得”,互相投合,相处得很好。五行相同或地支无刑冲迫害。



【原文】

绝处逢生是福媒[50]

如辛巳金绝在寅,而见戊寅土,最贵。以戊干神阳土,生辛之阴金[51]。金绝在寅,见戊寅纳音土,亦生辛巳纳音金。六辛贵在寅,五行绝处逢生是父母,故为福。他准此。

【注释】

如年柱辛巳白腊金,他柱得戊寅城头土,最贵。年柱五行金,虽绝在寅,但戊干神阳土,生辛干之阴金;纳音城头土,亦生辛已纳音金。六辛人,天乙贵人在寅。五行绝处逢生是父母,故为福。年柱五行遇绝,却能得生年柱五行者,为福媒。

【说明】

辛巳戊寅,地支寅巳刑,按前文“五行相生相克要法”,只有地支“五行郊错”时,相生相克方更有效。



【原文】

纳音支荫应微富

如丁卯火犯亥卯未,三合全,虽有癸亥水克,亦主富,上下皆得木气生[52]。如王章明相公,己未年、乙亥月、丙寅日、辛卯时,虽亥卯未木局生纳音火,奈气伤己土,久后恶死。如甲乙人逢申子辰,为甲乙木体遇申子辰皆水也。并《沈芝源髓》

【注释】

“纳音支荫应微富”:如年柱丁卯炉中火,见亥卯未三合木全,见癸亥大海水,虽纳音火坐卯自败,大海水克炉中火,天干癸克丁,但亦可论富。因为丁卯炉中火得亥卯未三合木生火。“上下”是指丁卯天干和纳音得亥卯未木气来生助。

如王章明相公,己未年天上火、乙亥月山头火、丙寅日炉中火、辛卯时松柏木。年柱纳音天上火,衰在未,绝在亥,败在卯,命局中虽有亥卯未三会木局生纳音火,怎奈年干己土被乙木和三合木克,不久后恶死。

如年干甲乙木人,地支逢申子辰三合水局,甲乙五行属木,遇申子辰水生,主吉。引自《沈芝源髓》

【说明】

当年柱纳音在他支遇死绝时,地支三合局之五行生之,可论微富,即是“纳音支荫应微富”。但当三合五行克年干五行时,可论大凶。

四六口



【原文】

身土遇火生而渐利,命水得金年乃优长。金多须火或从革以成名,木重得金揉曲直而任使[53]。

水流不止,须土以攘之。火盛无依,惟水以济之。

身命喜于生旺,禄干不嫌克制[54]。假如火至盛旺,左右无木[55],须得水制,方成既济,火轻则不然[56]。《鬼谷遗文》

【注释】

年柱纳音五行为土,喜遇他柱纳音五行火来生,而能渐渐有利;年支五行若为水,喜得纳音金生,必是优秀杰出之人才。命局五行金过重,喜得他柱有火来制,或成“从革”格,可以成名;命局五行木过重,须得他柱金来制,或成“曲直”格,而能够得到升职任用。命局水重,水流不止,须用土以制止。火盛无依,惟用水以济之。

年柱纳音和年支,喜于生旺,年干不嫌克制。假如纳音火至盛旺,左右无木,如丙寅炉中火,须得他柱有水制,方成既济,火轻则不然。引自《鬼谷遗文》

【说明】

年支五行得年干和纳音五行生,优秀。命局金木重得制或成从格,有官职名气。



【原文】

盱江李泰伯曰[57]:五行用得其宜,虽相克而为福。五行用失其宜,虽相生而为灾。

如水遇土而止,土遇木而秀,木遇金而成器,金遇火而镕铸,火遇水而灭形。水生木,木通则水竭;木生火,火旺则木焚;火生土,土旺而火瘗[58];土生金,金贵则土贱;金生水,水旺则金沉,是也。又如金克木,金气和则成器,否则伐木。木克土,木气和则成林麓,否则茅次[59]。土克水,土气和则水流,否则成渊塞。水克火,水气和则既济,否则各灭形质。火克金,火气和则熔铸,否则损模也。

【注释】

盱江李泰伯说:他柱五行,若对年柱五行用得其宜,虽然相克而为福;若他柱五行对年柱五行用失其宜,虽相生而为灾。

如水遇土而止,土遇木而秀,木遇金而能成器,金遇火而能镕铸,火遇水而灭形。

水能生木,木通则水竭;木能生火,火旺则木焚;火能生土,土旺而火塞灭;土能生金,金重则土衰;金能生水,水旺则金沉。

又如金能克木,金气平和则木能成器,金过旺则木被砍伐;木能克土,木气平和则能成山林,若木过多,只是杂乱之草;土能克水,土气平和则水能流畅,若土过重,水反而渊塞;水能克火,水气平和则能水火既济,若水过重,水火两败俱伤;火能克金,火气平和则金能熔铸成器,若火过重,金则失去其形(损模)了。

【说明】

此节介绍五行相生相克须得宜,否则成“相侮”。后人徐大升《渊海子平》中的相关内容,源头即在此。

“瘗”,yì,埋葬、埋藏、安静、文静。李觏(1009年—1059年),字泰伯,号盱江先生,北宋建昌军南城(今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人),北宋哲学家、思想家、教育家、改革家。



【原文】

分清浊等差清者是因浊而清也,五行有所制伏之谓也[60],假令水病见土则浊,却非土陡防则不能止息,既止息,则清之有渐也,不可太过不及。浊者五行无制伏也,如金多无火、水多无土、火多无水、木多无金、土多无木也,故五行有反极之说。如赵士鹏中大夫命[61],丁卯年火、丁未月水、乙酉日水、甲申时水,鬼气生旺而极也,水极生木,木生火,故极则变,变则通也。又如程瑀尚书[62],丁卯年火、辛亥月金、庚戌日金、庚辰时金,是金极变丙水为火官,庚戌为魁星矣。又李庄显谟,丙寅年火、庚寅月木、丁未日水[63]、壬寅时金,无克制富贵而寿,盖四柱下生上而粹为宝也。又如李迨侍郎,乙丑年金、己丑月火、癸巳日水、丁巳时土,虽作二十年从官,而不在君侧,无妻无子,盖四柱下克上也,寿亦短于庄。如此制伏,千变万化,不能穷尽,略举四命以较之。并《广信集》

【注释】

看命局,有“清”“浊”之区分。所谓“清”,是相对“浊”而言的,也就是年柱五行过旺,能得到他柱五行的制服;年柱五行过弱,能得到他柱五行的扶持。如年柱五行为水弱,他柱见土则水浊,但若是江河之旺水,非得以土作堤防,水方能止息不会泛滥,水既得止息,会渐渐变清。总之,两者皆不能太过或不及。浊者,年柱五行过旺而得不到制伏。如金多无火制、水多无土制、火多无水制、木多无金制、土多无木制,故五行有“反极”之说。

如赵士鹏中大夫命,丁卯年炉中火、丁未月天河水、乙酉日泉中水、甲申时泉中水。年柱纳音火,败在卯,却被月、日、时纳音三水所克,水长生在申,属“鬼气生旺而极”,本不论吉。但水极旺则生木,木反生年柱纳音火,故极则变,变则通。

如程瑀尚书命,丁卯年炉中火、辛亥月钗钏金、庚戌日钗钏金、庚辰时白腊金。月、日、时纳音均是金,天干也全金,为“金极”,极则变,金极生水,为年柱天干丁火和纳音火之官星,且庚戌为魁星。又如李庄显谟,丙寅年炉中火、庚寅月松柏木、丁未日天河水、壬寅时金箔金。年柱纳音火无克制,富贵而长寿,是因为四柱纳音下生上,极为纯粹而宝贵。

又如李迨侍郎命,乙丑年海中金、己丑月霹雳火、癸巳日长流水、丁巳时沙中土,虽为官二十年,但不是皇帝身边的官,无妻无子,是因为四柱纳音“下克上”,寿亦短于李庄。

有关“制伏”的形式,千变万化,不能穷尽,略举四命以比较。引自《广信集》

【说明】

五行过旺有“反极”一说,从前两个案例的介绍看,分别是水极生木、金极生水一五行旺极,能变成所生之五行,此种理论和技法值得重视。

“显谟”,显谟阁,宋代专藏御制御书的殿阁,指官职。



【原文】

火不畏水,藉之然后以济物;木须赖金,制之然后以成器。

五行之内,火虽畏水,火不得水,则又不能济物。木虽畏金,木不得金,则又不能成器[64]。火人得水者,在格曰未济,言其终得相济也[65],木人得金者,在格曰斫轮,言其终得用也。火少而水多者[66],火之势不及于水,乃畏其水也;金寡而木众者,金之势不及于木,乃困于木也。

【注释】

“火不畏水,藉之然后以济物;木须赖金,制之然后以成器”:五行之中,火虽然怕水制,但火若不得水,则不能济物;木虽然怕金克,但木若得不到金的雕凿,则又不能成器。所以火人得水,称为“未济”格局,是说此火终能得水,形成“水火既济”;木人得金,称为“斫轮”格局,是说其终能得用。若火少而水多,火之势敌不过水,此时的火方怕水;若金寡而木众,金之势敌不过木,则金受困于木。

【说明】

五行受到克制未必论凶,火木两行受制恰到好处时反而有用,太过则凶。克他之五行,若受克者过重,克者也凶。

“斫轮”,zhuólún,出自《庄子·天道》,指斫木制造的车轮,后比喻经验丰富、水平高超的人,大六壬中有斫轮课。



【原文】

金火全名铸印,犯丑字即为损模;木金等谓斫轮[67],向秋生而为伤斧。

金亦两得,火亦两得,在格谓之铸印,犯恶见丑字[68]。盖铸印必藉土为模,辰戌丑未皆土也,丑为破坏之字,得之者乃铸印损模,模既损,则火散金消,反致殃矣。木亦两得,金亦两得,在格谓之斫轮,偏恶秋生,盖秋为肃杀之时,乃斫轮伤斧,斧既伤,则木弱金阙,反致殃矣。并《壶中子》[69]

【注释】

“金火全名铸印,犯丑字即为损模;木金等曰斫轮,向秋生而为伤斧”:

金火两个五行强弱配合得当,为“铸印”的好格局。只是怕见“丑”字。因为铸印,必凭藉土为“模子”,辰戌丑未虽然皆为土,但遇“丑”却为破坏之字。得之者称“铸印损模”,火散模损,金反难以铸印,致成殃灾。

木金两个五行强弱配合得当,为“斫轮”的好格局。但只忌生在秋季,因为秋季之木为死木,金虽旺但雕凿不了死木,木反而伤斧,斧既伤,则成“木弱金缺”的坏格局了。引自《壶中子》

【说明】

火散模损,金火本两得,得丑为金库,金极生水,水灭火,土模不成,铸印亦不成。此节以金火、金木两组相克的五行为例,来说明“五行用得其宜,虽相克而为福。五行用失其宜,虽相生而为灾”。



【原文】

水火相济则精神具足,金木互用则仁柔义刚。

水者精也,火者神也,二物相济,故精神明灵而具足。金刚而木柔[70],二物互用,则仁柔义刚而两相得矣[71]。《烛神经》

【注释】

承上节,介绍水火、金木两组相克的五行,只须配合得当,不仅不凶,反而能成为好的格局。


【原文】

论其眷属,忧其死绝。

莹和尚注云:生我者为父母,我生者为子孙,克我者为官鬼,我克者为妻财,比和者为兄弟。虑在危亡之地[72],忧居休囚死绝之乡。

《三命钤》云:生我者为禄,我生者为库,我克者为财,克我者为鬼。如金以土为禄[73]、水为库、木为财、火为鬼,余仿此。

【注释】

五行论六亲,只怕六亲所在的五行在休囚死绝地。

莹和尚注称:生我者为父母,我生者为子孙,克我者为官鬼,我克者为妻财,比和者为兄弟。只是忧虑这些代表六亲的五行,在受冲破或空亡之地,或居休囚死绝之乡。

《三命钤》云:生我者为禄,我生者为库,我克者为财,克我者为鬼。如金以土为禄、水为库、木为财、火为鬼,余仿此。

【说明】

引文皆来自《珞球子三命消息赋》。介绍从五行论六亲。以年柱纳音五行,为立极点,论法与现时一样。



【原文】

值病忧病,逢生得生;旺相峥嵘,休囚绝灭。莹和尚注云:值病忧病,以休囚绝灭为言[74];逢生得生,以旺相峥嵘为义。值病忧病者,五行病中逢鬼也。如木值辛巳金,火值甲申水、土遇庚寅木、金逢乙亥火,如此之类休囚绝灭。逢生得生者,五行生处逢生也。如木临癸亥水、火得庚寅木、水值壬申金、金逢丁巳土,如此之类[75]旺相峥嵘。或逢之岁运[76],或值之铋基,更看始终,随宜消息。

【注释】

“值病忧病”,论休囚绝灭;“逢生得生”,论旺相峥嵘。值病忧病,指年柱纳音五行“病中逢鬼”。如木,遇辛巳金,木病在巳,纳音金为鬼;如火,遇甲申水,火病在申,纳音火为鬼;如土,遇庚寅木,土病在寅,纳音木为鬼;如金,遇乙亥火,金病在亥,纳音火为鬼。得如此情况,五行所代表的六亲休囚绝灭。

逢生得生,指年柱纳音五行“生处逢生”。如木,遇癸亥水,木长生在亥,纳音水生木;如火,遇庚寅木,火长生在寅,纳音木生火;如水,遇壬申金,水长生在申,纳音金生水;如金,遇丁巳土,金长生在巳,纳音土生金。

岁运逢之同论,根基(滋基)同论,更看始终,随宜消息。

【说明】

引文皆来自《珞球子三命消息赋》。介绍从五行论六亲。以年柱纳音五行,为立极点,论法与现时一样。



【原文】

父病推其子禄[77],妻灾课以夫年。

莹和尚注云:五行相生为父子,阴阳相制为夫妻。假令金病,无疑畏火,急求水以救之[78]。盖金生水为子,水克火故也。又如金灾者,恐值火也,且看火之休旺如何,盖克我者为夫。此乃救解二法,最为详要。

王氏注云:如丙寅火人见戊申土,火虽病而为戊申之父,父虽病而戊申土长生,父承子禄之荫[79],虽病而不至于死也[80]。或丁卯火见甲午金为妻,金至午败,可谓妻灾矣,以丁卯火旺在午又逢禄,金火相传,阴阳相合而生造化,所谓妻随夫贵也。

【注释】

五行相生为父子,阴阳相制为夫妻。假令年柱纳音金自病或月令病地,无疑畏火,急求水以救之。因为金为父,生水为子,水能克火。又如女命年柱纳音五行金有灾,恐是因为火克的原因,须看火引在月令之休旺情况如何,因克我者为夫。这是两种救解的办法,最为细密完备。

王氏注云:如丙寅火人见戊申土,火虽病在申,但丙寅火为戊申土之父,而戊申土,却长生在申。故丙寅父虽病,而子戊申土却长生,儿子健旺有助于父亲,父虽病而不致于死。或丁卯火人见甲午金为妻,金至午为败地,即是妻星有灾。但夫星丁卯火,火旺在午,火又逢禄,夫星火的力量相当强盛,古代妻随夫贵,夫星强了,妻星再差也不会坏到哪里去。这就是所谓“金火相传,阴阳相合而生造化”。



【原文】

金木未能成器,听哀乐以难名。似木盛而花繁,状密云而不雨。莹和尚注云:金不能成器,惟火以陶镕。木未能成功,假金而雕刻[81]。

王氏注云:谓哀乐者,盖木主春,其性仁,春则万物发生,可谓乐也。金主秋,其性义,秋则万物肃杀,可谓哀也。木无金,金无火,未能成器,为哀为乐[82],难以名状。似木盛而花繁,密云而不雨,是谓有虚声而无实迹焉。

【注释】

“金木未能成器,听哀乐以难名,似木盛而花繁,状密云而不雨。”意思是,金制木若木未能“成器”,是喜是悲,很难说清楚,就好像看起来木盛,实际只是花繁;看起来乌云密布,但却不下雨。

莹和尚注称:金若未能成器,只有依靠火的冶炼;木若未能成器,只有经过金的雕凿加工。

王氏注云:所谓哀、乐,如木旺在春季,木性仁,春则万物生发,此谓“乐”。金旺在秋季,金性义,秋季则万物肃杀,此谓“哀”。木若无金,金若无火,两者俱不能成器,所以说为哀为乐,难以说明白。好似木盛而只见花繁,见密云而不见有雨,是徒有虚名,而无实际的意义。



【原文】

与生地之相逢,宜退身而避位。

莹和尚注云:本命长生中逢旺鬼是也,如金逢乙巳火,土遇庚申木,火见甲寅水,木逢辛亥金,得于四柱或临大命者,宜退身而避位[83]。

王氏注云:如戊申得壬申,戊申土生壬申金[84],金至申而临官,父传子道也[85],子强则父衰,父已成功[86],自当告退。盖生者不生,物不两立,是知五行他生而我休,子代父位也[87]。并《珞球子》

【注释】

“与生地之相逢,宜退身而避位”,意思是,年柱纳音五行,若遇他柱地支为长生,但他柱纳音五行却是克己纳音的,宜退身而避位。

莹和尚注称:年柱纳音五行,在他柱地支遇长生,但纳音却是己身之旺鬼。如年柱是纳音金人,逢乙巳佛灯火,金长生在巳,纳音火克金;年柱是纳音土人,遇庚申石榴木,土长生在申,纳音木克土;年柱是纳音火人,见甲寅大溪水,火长生在寅,纳音水克火;年柱是纳音木人,逢辛亥钗钏金,木长生在亥,纳音金克木。上述情况若在四柱或大运中出现,宜退身而避位。

王氏注称:如戊申大驿土,见壬申剑锋金,戊申土“长生”在申,而纳音金坐“申”禄,土能生金,要强过戊申土之长生。土为父,金为子。父传子道,子强则父衰,父已成功,自当告退。须知,年柱之纳音五行,若遇己生之纳音五行,而此五行要强过自己——属他生我休,“子代父位”。这就是“生者不生,物不两立”的道理。引自《珞球子》



【原文】

凡命五行,下生上曰助气,主一生享福,凡事容易受人福力。上生下曰盗气,主一生为人谋,多庇荫他人,供他人之福。

凡命五行下克上,主沉滞难发[1]。上克下,主有威势害物,不利妻妾子孙,大抵皆孤独[2],生旺则差慢。并《广信集》

假如年月日时胎纳音皆是木,看如何旺,若时上木败尤好,以其太旺则刚暴,须有柔弱以御之。运行金乡无害,取其不嫌于克制故也。又云:假如命得金为福,但有一金又无气,而为火木所战[3],皆不得力。水火土皆然。《林开五命》

【注释】

凡命纳音五行,由胎时至年,下生上曰“助气”,主一生享福,凡事容易受人福力。上生下曰“盗气”,主一生为人谋,多庇荫他人,供他人之福。

凡命纳音五行,由胎时至年,下克上,主沉滞难发。上克下,主有威势害物,不利妻妾子孙,大抵皆孤独,若年柱纳音五行生旺则不至于如此。引自《广信集》

假如年、月、日、时、胎,五柱纳音皆是木,还要看其旺衰情况,若木之五行败在时柱上尤其好,以其五柱纳音皆木,木太旺则易刚暴,须制木之旺气使其柔弱。大运行至金乡无害,因木过旺而喜金来制其旺气。又云:假如命以五行“金”为福,命中虽有一金但又无气,却又为火克木泄,使金不得其用,不吉。水、火、土五行皆仿此。引自《林开五命》

【说明】

纳音五行下生上、上克下等,是禄命法论吉凶的简明技法。



【原文】

五行返制

五行之数最难详,闲位须防胜位忙[4],火多金少浑闲事,火少金多大不祥[5]。阴阳偏出,造化不成。五行大抵要克制有理[6],稍出意外,则有过与不及之患。且如火多金少,聚散不得成形,虽受制抑[7],亦苦不害。若火少金多,既不成销铄,火则反有灰飞烟灭之厄,造化之功当曲尽。《太乙统纪》[8]

【注释】

“五行之数最难详,闲位须防胜位忙,火多金少浑闲事,火少金多大不祥。”意思是,五行相克,若两者力量不能平衡,阴阳偏出,则造化不成。五行相克大抵要力量相当“克制有理”,若稍出意外,则会有某一项五行太过或不及之患。如火克金,火多金少,金则聚散不能成形,虽金受制抑,但却苦其受克过分了。若火少金多,金既不能熔化而铸器成用,火则反而有“灰飞烟灭”之危害。所以五行平衡,造化之功,应全面而详尽去研究。引自《太乙统纪》

【说明】

“曲尽”,意思是委曲而详尽,竭尽。



【原文】

五行太过不及

一水生三木枯槁;三水一木飘溢,贵于阴阳等也,此不入格。一土生三金蹇滞,三土生一金福盛。惟土生金,土多金少无碍,转为福寿。一水命得三金,太过不均,早发早亡,是乘父母之福。一金生三水,虚弱。一木得三金,必克伐。一金得三木,自钝。然金以木为财,木多者,不可克也。一金三火,足贵,金人不畏火,若在土位,得火者为上。一火人得三金,亦不名财,然火克金,火轻故也[9]。两金两木粗得,两木两水粗得,两金两土造化,两土两金粗得,两火两木粗得,两木两火闲弱[10],两金两水闲弱[11],两水两金清秀,两金两火最上[12],两火两金足财,两土两木造化,两水两土造化,其余仿此消息,更看天干郊涉[13]。《天元变化书》

【注释】

五行“太过”或“不及”

一水命生三木,水枯槁,三水一木命,木飘浮,水木五行的力量相等为贵,以上一生三、三生一,均不入格,不能论吉。

一土命生三金,土耗气太过,蹇滞不发;三土生一金命,反主福盛。惟有土生金,土多金少无碍,转为有福且寿。

一水命得三金来生,生之太过,水不能受,早发早亡,而且是靠父母之福而早发。一金命生三水,主虚弱难发。

一木命得三金,木受重金克伐,断难生发;一金命得三木,木重金自钝损。然金以木为财,木多者,只是不可克,并无大灾。

一金命见三火克,十分贵,因金人不畏火。若“金得土位”,得火反为上格;

一火人得三金,虽然火克金为财,但火太轻,见三金亦不能为财。

若两个五行数量相同,吉凶也有区别:

两金得两木,略微得些财;两木得两水,略微能得生;

两金得两土生,造化,符合自然规律;

两土生两金,两火得两木,都还算满意;

两木生两火,两金生两水,闲弱,有志难伸,怀才不遇;两水得两金生,清秀;

两金得两火克,最为上吉;两火克两金,财足;

两土得两木克,两水得两土克,造化,符合自然规律。

其余皆仿此情况,还要看天干五行的生克情况。引自《天元变化书》

【说明】

“金人不畏火,若在土位,得火者为上”,缘火生土,土生金故。

“粗得”:此处的“粗”,指粗糙、略微。



【原文】

五行太过

水盛泛而不止,主好阴谋,后遇其伤。土强不见于木,情多欺罔,性定顽愚鄙执。木繁不逢金制,初辛苦而晚岁孤贫。火炎不遇水济,神性凶暴,多招横祸[14]。金刚无火,凶顽夭寿。故曰金刚火强,多则损己;木柔土和[15],盛亦伤身。《宰公要诀》

【注释】

水盛泛滥而不止,主好阴谋,见者宜受其伤;

土过强而不见木克,平时多会说假话,欺骗蒙蔽他人,性情定顽固愚钝,表里不一;

木过繁盛而不逢金制,早年会相当辛苦,到晚年更会陷入孤独贫困;

火气太炎而不遇水来既济,神性凶暴,多招横祸;金气过刚而无火制,主为人凶顽,夭寿。

所以说,金刚火强,金过多会伤及自己;木柔土和,木过盛亦会伤木自身。引自《宰公要诀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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