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五行精纪注释》卷九:论三元
【原文】
立天之道曰阴与阳,日天道也,自甲至癸十日迭运,而阴阳之义明。立地之道曰柔与刚,辰地道也,自子至亥十二辰更次,而刚柔之义显。然单出为声而已,杂比然后为音,故以日辰错综,纳甲以成音,于是三才备而五行无余蕴矣。《五行要诀》
干为禄,定贵贱;支为命,定修短;纳音为身,察盛衰。夫人生处得禄命身居旺相宫,三才有气,则为快乐长寿之命[143]。若禄命身值死绝,三才无气,则为尘埃困窘之命矣[144]。《金书命诀》
【注释】
天道由天地阴阳构成,天干地支诠释天道。天干由阳干和阴干组成,从甲至癸,十位天干更迭运行,阴阳之义明确。地支有柔有刚,自子至亥十二地支,表示一日的十二个时辰,刚柔之义彰显。每个天干、地支各自有声,干支之声混杂,然后为音,天干地支的“声”郊错配合,形成干支纳音。于是天干、地支、干支纳音“三才”齐备,蕴藏于阴阳五行中的所有含义,就全部显现出来了。引自《五行要诀》
年柱天干,称为“禄”,定人一生贵贱;年柱地支称为“命”,定人的寿命长短;年柱纳音称为“身”,察人一生之盛衰。若人所生之年,禄、命、身之五行,能在命局地支居旺相位,则三才有气,为快乐长寿之命;若禄、命、身之五行在地支值死绝地,为三才无气,则为普通贫贱困窘之命。引自《金书命诀》
【说明】
阴阳五行,天干地支诠释天道。禄、命、身三元论命,是禄命法的要旨,禄命身三元在地支均有旺相地,即是好命。
“纳甲”,指卦或爻的纳(配)干支,甲代表干支,纳音的“纳”即来自此。《五行大义》说:“五行之数由生数至成数至老数:土生数五成数十老数一,火生数二成数七老数三,水生数一成数六老数五,金生数四成数九老数七,木生数三成数八老数九。纳音为人本命之数,古取老数。”《梦溪笔谈》认为:“纳音与八卦纳甲同”。宋王应麟在《汉五行志考证》卷九《五行》一章中引用张文饶语曰:“五运六气者,天之五行也;五音六律,地之五行也;纳音,人之五行也。”据传:纳音数相传为鬼
谷子所创,由东方朔定名。“纳音”的“音”,是古人根据不同音阶确定的五音。五音是古人对大自然声音规律的高度抽象概括。
【原文】
凡命先看干神有无克制[145],支神有无刑冲,干支纳音有无战斗降伏。如甲以寅为禄,而寅上有何干,甲以辛为官,而辛得何支。干不侵支,则天乃能尊;支不犯干,则地乃能卑。五行不相贼,则人乃能顺;四孟不相害,则马乃能驰。李淳风曰:五行生旺,观福气之往还;五行死绝,在吉神之救助。
【注释】
凡论命,先看年柱天干有无克制,地支有无刑冲,干支纳音有无战斗降伏。如甲以寅为禄,而寅上是何天干;甲以辛为官,而辛得何地支。若天干不犯地支,则天干乃能保持尊贵;若地支不犯天干,则地支乃能保持谦卑。纳音五行不相冲克,则人生乃能顺畅;还要看库:辰戌丑未不相害;还要看马:寅申巳亥不受伤。李淳风说:五行若生旺,还要看福气往来;若五行死绝,在于有吉神救助。
【说明】
此节介绍看命实务,禄命身三元俱得旺相地,没有刑冲,干支没有相克。此节明确了“吉神”、“福气”指有禄、马、官、库等等。这些吉福神与年柱,有往来互见更吉。
【原文】
五行得地
干神得地,谓甲乙得亥卯,丙丁得寅午,庚辛得巳酉,壬癸得申子,戊己得辰戌丑未。支神得地,谓见禄马、贵神、官印、食神、学堂,及禄马、贵神相合暗合互换见也。纳音得地,谓五行各在生旺库,而无刑害冲犯也。大抵五行得地,纳音相宜,吉神无助亦荣。五行无气,纳音相妨,纵有吉神不用也。
【注释】
“五行得地”,一是指年柱天干五行“得地”,即五行得长生和旺地,甲乙得亥卯、丙丁得寅午、庚辛得巳酉、壬癸得申子、戊己得辰戌丑未(土得地不论生旺);二是指年支“得地”,即是在他支见禄马、贵神、官印、食神、学堂,及禄马、贵神相合,暗合,或有“互换”;三是指年柱纳音五行得地,即在长生、帝旺、库地,而无他柱纳音来刑害冲犯。
大抵年柱干支五行得地,年柱纳音与他柱纳音相宜,即便无吉福神相助,亦是好命;若年柱干支五行无气,年柱纳音与他柱纳音五行有相妨,纵有吉福神,也没有用处,即是差命。
【说明】
此节把年柱“五行得地”的实务介绍清楚了,与强弱生旺、吉福神煞、刑冲等有关,吉命差命自此可以看出,与子平法提倡的格局、调候等无关
【原文】
三元得一字之名
【说明】
自“三元得一字之名”以下,韩国版漏了近五百字,星易版从之。现根据国图版补齐,如下。
【原文】
谓年月日时四位干神一字,甲戌年,甲戌月,甲寅日,甲子时之类是也。支神一字,甲寅年,丙寅月,甲寅日,丙寅时之类是也。支干纳音俱成一字,丁未年,丁未月,丁未日,丁未时之类是也,甲戌年月日时亦同。
【说明】
本书卷三,有“干神一字格”。
【原文】
五行连珠
干神连珠者,五位得甲乙丙丁戊[146],或乙丙丁戊己之类。支神连珠者,五位得寅卯辰巳午之类。干全无支,亦可;支全无干,亦可。前后各二位包承本命为上,不相包承次之。位各顺数为上,杂数次之;纳音连珠者,四位相承,自上生下,或四位相承,自下生上者是也。又如丁未人,得丙午时,辛丑人得庚子时之类,谓之倒垂连珠。壬午人得癸未时,甲子人得乙丑时,为正印连珠;乙亥人得甲戌时,癸巳人得壬辰时,丁巳人得丙辰时,为悬印连珠。甲食丙、丙食戊、戊食庚,年月日时各相顺连,自上食下,如此之类为食神连珠。
【注释】
干神连珠,有“天干连珠”,指年月日时胎五位天干,得甲乙丙丁戊,或乙丙丁戊己之类。有“地支连珠”,指年月日时胎五位地支,得寅卯辰巳午之类。若干全无支,或支全无干,均合格。以前后各二位包承本命者为上,不包承者次之;顺数为上,杂数次之。
纳音连珠,指年月日时四柱纳音五行,自上生下,或自下生上者即是。
倒垂连珠,只看年时两柱,如丁未人,得丙午时;辛丑人得庚子时。
正印连珠,只看年时两柱,如壬午人,得癸未时;甲子人,得乙丑时,癸未为木印,乙丑为金印;
悬印连珠,只看年时两柱,如乙亥人得甲戌时、癸巳人得壬辰时、丁巳人得丙辰时;
食神连珠,如甲年丙月戊日庚时,甲食丙,丙食戊,戊食庚,年月日时各相顺连,自上食下,即是。
【说明】
本书卷三,有“三五连合格”,称得之者“尤胜五行连珠格”。
【原文】
兄弟同类
年与日为兄,月与时为弟。类有等差,气有聚散。干合忌冲破,支合忌空亡,纳音忌刑害。无所忌则福气合聚,有所忌则福气乖散。干神兄弟者,年甲、月乙、日甲、乙时,如此之类者,上也。年丁月壬日丁时壬之类,次之;年乙月甲日乙时甲者,又次之。支神兄弟者,年寅月亥日寅时亥,对合者为上;年子月丑日子时丑的合者次之;年戌月卯日戌时卯,隔合者又次之。纳音兄弟者,年土月火日土时火之类。
【注释】
四柱之中,年柱与日柱为兄,月柱与时柱为弟,两者有等级的差别,气有聚散的问题。天干有合者,两柱忌冲破;地支有合者,忌空亡;纳音五行则忌刑害。如果命局没有这些忌讳的问题,为“福气合聚”;命局有这些忌讳的问题,为“福气乖散”,指命局不顺、失当。
“干神兄弟”,年月日时天干,分别为甲乙甲乙,最为上格;得丁壬丁壬者,次之;得乙甲乙甲者,又次之。
“支神兄弟”,年月日时地支,得寅亥寅亥对合者,最为上格;得子丑子丑顺合者次之;得戌卯戌卯隔合者,又次之。“纳音兄弟”,年月日时纳音五行,得土火土火之类。
【说明】
以上,即是星易版、韩国版漏脱文字。
【原文】
自下生上者上也,年水月木日水时木,自上生下者次之。年火月金日火时金者,又次之。俱全者为上,纳音次之,支干又次之。禄马相乘,贵德相助,更资之以生成充实之气,而无刑害空亡之类者好。并《阎东叟书》
【注释】
纳音五行相生,自下生上者,为上格;自上生下者次之,如年水生月木,日水生时木。自上克下者又次之,如年火克月金,日火克时金者。
“五行俱全为上,纳音五行俱全次之,支干全一字又次之”。命局又见禄、马、贵人、天德相助,再加上禄、命、身各有生成充实之气,而无刑、害、空亡等,为最好。引自《阎东叟书》
【说明】
此节把年柱“五行得地”的实务介绍清楚了,与强弱生旺、吉福神煞、刑冲等有关,吉命差命自此可以看出,与子平法提倡的格局、调候等无关。
【原文】
又林开云:其类有数等。纳音相类最为第一,是至贵,两府两省命有之。然须得纯粹不杂者方可也,如杂则减落断之。干神兄弟相类又其次也[147],纯粹者方可。五行兄弟相类第二[148],然纯粹者亦可作两府,有杂者减落断之[149]。干神兄弟相类又其次也[150],纯粹者只可为两制之命,有杂则减落断之。支神相类最为下,纯粹者只可作正郎之命,有杂从减落断之。此等格局,便有驳杂官禄,虽然以减落论[151],亦须作好差遣,有声誉,亦常调之格也。
【注释】
林开又说:以纳音完全相同为第一,是至贵,属两府两省之命,然而须得纳音五行纯粹不杂者方可,如有杂,则减落降格断之。干神兄弟相类,即“天干一字”又其次,纯粹方可,纯粹者亦可为两府,有杂则减落降格断之。天干是同一五行的又其次,纯粹者只可为两制之命,有杂则减落降格断之。地支一字者最为下,纯粹者只可作正郎之命,有杂则减落降格断之。此等格局,命局中即便有官、禄,虽然以降格论,但仍有好的差事,也会有名声,如“常调”之类。
【原文】
大段天元羸弱[152],宫吉不及以为荣;中下兴隆,卦凶不能成其咎[153]。
王氏注云:天元者干也,以干为禄。人之生也,以得禄为荣,失禄为辱,必以天元为主[154],在五行生旺之处,而遇天禄者,官易于荣显也。天元五行无气之谓羸弱,虽所临宫吉[155],亦不及为荣也。譬如甲申水人,得庚申甲子,甲禄至子以败,逢庚为鬼,申子是甲申水生旺之宫,以其天元无气,虽宫吉亦不及荣也。中下兴隆者,中元曰支主命,下元曰纳音主身,身命俱临五行兴隆之地,虽八卦定分为凶,亦不能致害也。如甲寅水人,得乙亥月,水木得亥以逢相旺之气,可谓中下兴隆,虽亥中有乾卦属金,金伤甲木,为鬼卦之伤禄,以其身命五行生旺,故曰卦凶而不能成其咎矣。
【注释】
假如年柱天元羸弱,即便卦象宫吉,也不一定论吉;中元命即年支,下元身即纳音旺相,即便卦凶,也不能论之为凶。
王氏注云:天元者,即年柱天干,以干为“禄”。人的一生,以得禄为荣,失禄为辱,故必以年柱天干为主,看其是否在五行生旺处,若遇天干之禄者,仕途顺畅,也易于荣显。若天干五行无气,即谓“羸弱”,虽所临之宫论吉,也不一定能够论吉。
譬如甲申泉中水人,见庚申石榴木、甲子海中金,年干甲引至子,为败地,逢庚金克甲木为鬼,尽管申、子是甲申纳音水之长生地和旺地,但因其天元无气,虽然也可以认为是吉,但不会兴盛荣显。所谓“中下兴隆者”,指“中元”即年支谓“命”,“下元”即年柱纳音谓“身”。若身、命俱临五行旺相之地,虽八卦判断其为凶,但实际不会有伤害。如年柱甲寅大溪水人,得乙亥月山头火,纳音大溪水见亥为临官,年支之寅木见亥为长生地,即是逢相旺之气,可谓中、下兴隆,虽然从卦象看,亥中有乾卦属金,金会伤及甲木,谓“鬼卦之伤禄”,但以其身、命五行生旺,不可论凶。所以说,“卦凶而不能成其咎”。
【说明】
“大段”一节文字,引自《珞球子三命消息赋》,以禄命学和八卦占卜同参,可见当时的业态状况。
此节再度明确,三元指年柱天干、地支和纳音,又称禄、命、身。禄命身所引的地支,可以是月,也可以是日或时,以此判断三元是旺还是弱。
【原文】
干推两重,防灾于元首之间。支折三轻[156],畏祸于股肱之内[157]。下元一气,周居去住之期。
莹和尚注云:天元两值受克,防灾于头目胸背之间。支辰三次逢伤,畏祸于腹脏股肱之内。下元一气纳音是也,其主宰也,五行逐干支迁变,故曰周居去住之期而成否泰。
王氏注云:纳音之谓下元[158],为刚为柔,相继相治,循环于命,周而复始,得之以为福,失之以为祸,故周居去住而期[159]。
【注释】
“干推两重,防灾于元首之间。支折三轻,畏祸于股肱之内。下元一气,周居去住之期”。
莹和尚注云:年柱天干若两次受到克伤,须防灾害发生于头目胸背之间。年柱地支若三次逢伤,灾祸出现于腹脏股肱之内。下元纳音五行,随着大运、小运,逐干支变迁,旺衰会发生变化,主宰着吉凶。这就是“周居去住之期而成否泰”的意思。
王氏注云:纳音之谓下元,刚柔旺衰相继相治,循环于大小运,周而复始,行至旺地以为福,行至衰地以为祸,故须判断纳音五行,在大、小运变化中的旺衰状况,来预测吉凶,这就是“周居去住而期”。
【说明】
此节文字也引自《珞球子三命消息赋》,介绍了禄、命、身所对应身体部位。也明确了年柱纳音五行的吉凶,是随着大小运的变化而改变的。
“干推”一节,原文有注、有疏。现录于下:“干推两重,防灾于元首之间”,原注:“此论十干,若遇大运在本命上值干克及太岁,干克名为鬼临头,则当患头面之疾。”“支折三轻,慎祸于股肱之内”,原注:“此论十二支也,若身命逢生死旺三鬼,须有四肢腰脚之疾,此于干为轻也。”
原疏:“干推两重者”,本干月重鬼克禄干也。假令壬子人,小运五十八至己亥在亡辰上,见己土克壬水,是一重鬼克禄也,却以行年己上起五子元建月,从正月建丙寅,二月建丁卯,三月建戊辰,四月建己巳,其己土又克壬水,是两重鬼克禄也,防灾于元首。元首者,其己已在甲子之元也。“支折三轻者”,命也。假令命辰土在二月生,是土死之位,更在巳日,是土绝之位,若是午时,土又无气,其月日时三位土都绝无气不王,是五行轻滓之地。若大运到五行大王之地,若遇午时上又无气,土主于脾,脾主肌肉,故慎祸于肱股之内也。“下元一气者”,纳音身也。上元则干禄,中元则支命。下元周居者,五年小运转六十个月一周也。去者,归也。期者,行也。是过去如明有应验也,有于期信是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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