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五行精纪注释》卷十:论年月日时胎

日期:2025.03.22 发布者:算准网

【原文】
三主论
年与月管初主,月与日管中主,日与时管末主,其法与星象历家分三主同。初主星当生年得力,则初主好,不得力,则初主蹇滞,中末主亦若此。而分年月日时,看命之三主,其义同也。《李虚中书》
【注释】
“三主论”:年柱与月柱,管人生的青少年时期,即“初主”;月柱与日柱,管人生的中年时期,即“中主”;日柱与时柱,管人生的晚年时期,即“末主”。这个论法,与星象历法家对人的一生有“三主星”相同。“初主星”指当生年得力,主人的少年时代好,若“初主星”不得力,则主青少年时期蹇滞难发,“中主星”、“末主星”亦如此。禄命学则以年、月、日、时柱,看人生的少、中、老年三个阶段,其义相同。引自《李虚中命书》

【原文】
定三限
常以生月为初限,管二十五年,生日为中限,管二十五年,生时为末限,管五十年,后彻终年。已上初限值禄马贵神,不犯空亡截路、郊退伏神,便于初限进达,立身成遂。如中限值禄马贵神天德,不犯空亡大败,郊退伏神,便当中限成立。其末限一如前法。大凡须在生时为主,若得好时,自然成遂矣。《金书命诀》
【注释】
“定三限”:一般以月柱为“初限”,管前二十五年;日柱为“中限”,管二十五年;时柱为“末限”,管五十年,一直到人生终结。上述“初限”即月柱上,遇禄、马、贵神,不犯空亡、截路空亡、郊退伏神,便可论“初限”取进发达,立身成遂。如“中限”日柱上,遇禄、马、贵神、天德,不犯空亡、大败、郊退伏神,便可论“中限”成功。“末限”时柱的论法同前。大凡必须以时柱为主,若能得好的时辰,人的一生自然成功顺遂。引自《金书命诀》
【说明】
子平法,以四柱各分管人生15年。禄命法不仅管辖年限不同,更加重视时柱的作用。看是否有禄、驿马、贵神,是否犯空亡、大败、郊退伏神。

【原文】
凡看生旺死绝,以主本为先,次以月,又次以时,又次以胎。假如年日见生旺,月时上虽有死绝,不妨。月日生旺,即时上死绝,若主本死绝,月与时虽有生旺,不能救也。又如命上见时旺,月上虽死绝,不妨。《林开五命》
【注释】
看生旺死绝,以主本为先,年柱为主,日柱为本。其次看月柱,再其次看时柱,又其次看胎柱。假如年、日两柱,有年柱五行的长生、帝旺,月、时柱上虽犯死绝,问题不大。月、日柱得年柱五行生旺地,时柱犯死绝,也无妨;若年柱五行在年支和日支上犯死绝,月支与时支虽得生旺,也不能救。还有,若年支上,见时柱五行的旺地,月柱上虽为年柱五行的死绝地,无妨。引自《林开五命》
【说明】
看年柱五行在他支的生旺,重点是年日支,其次是月、时、胎支。看时柱五行引自年支的生旺死绝,是禄命法的重要技法。

【原文】
大凡看命,切须于年月日时上寻见用神,用神气特达极妙[1]。用神不得势,福禄薄少。《天元变化书》
好年不如好月,好月不如好日,好日不如好时,一如生时见禄马贵合贵食官印,不犯刑克空亡,则少年进达。生时值天中杀、截路空亡、十恶大败、郊退伏神,一生沉滞。更值刑害冲破,则一生疾病。如逢败休死绝,杂以刑克相冲,则一生贫贱。更犯天年短夭,及诸凶杀,二十五岁以前定死。若胎数不足,值四大空亡,而恶杀有气,无吉神助之,则襁褓中死。
【注释】
大凡看命,必须在年、月、日、时柱上有吉利的神煞,“用神”之气若处旺相地极妙,主特别发达;“用神”衰弱无气,主人的一生不得势,福禄薄少。引自《天元变化书》
好年不如好月,好月不如好日,好日不如好时。如时柱上见禄、马、贵合、贵食、官、印,不犯刑克空亡,主少年时期进步发达。若时柱遇“天中杀”即空亡、截路空亡、十恶大败、郊退伏神,主一生沉滞不发。更遇刑害冲破,则主一生有疾病。时柱若逢年柱五行的败休死绝,更有刑克相冲,则主一生贫贱。如果诸凶杀更是侵犯到年柱,主短夭,二十五岁以前定死。若早产,“胎数”不足,又值四大空亡、恶煞有气,又无吉神相助,则在襁褓中死。
【说明】
此节强调时柱的重要性,关系一生命运乃至寿限,并介绍了相关吉凶指标,将吉利指标称为“用神”,指禄、马、贵合、贵食、官、印等,不是现今所说的“调候用神”
【原文】

集福发福

日者三阳之会,帝王之象。时者近侍之臣,以亲帝坐。尤要得时[2],而时上有君臣庆会天地德合也,以时得之,则人臣常亲帝坐[3]。若年月日时四位纳音生旺之气,或四位支干吉会之气,或四位禄马福贵之气聚于时上,谓之四位集福于帝坐。不然时上倒揭旺气[4],秀气散在诸位,而诸位乘吉会之气者,谓之帝坐发福于四位。夫集福于帝坐,则以纯厚忠信得君,发福于四位[5],则以聪明端直自进,然近侍之臣,切忌金木太旺,不能久任也。

【注释】

“集福发福”,指四柱的吉旺气集于时柱,或时柱的吉旺气散在四柱。日柱,得“三阳”之会,属帝王之象。时柱,如近侍之臣,与日柱关系亲密。因此,时柱一定要好。若时柱上得有“君臣庆会”、“天地德合”等吉利指标,时柱和日柱的关系,如“人臣常亲帝坐”,对命局有利。若年、月、日、时四位纳音生旺之气,或四位支干吉会之气,或四位禄马福贵之气,聚于时上,谓之四位集福于“帝坐”。或者反过来,时柱上的旺气、秀气散发至四柱,这就是所谓“帝坐发福于四位”。得“集福于帝坐”者,主为人纯厚忠信得到赏识;“发福于四位”者,主为人聪明正直,通过自己的努力进取向上。但是时柱紧贴日柱,两者切忌金木太旺,否则吉亨不能持久。

【说明】

“三阳”:《易经》以十一月为复卦,一阳生于下;十二月为临卦,二阳生于下;正月为泰卦,三阳生于下。指冬去春来,阴消阳长,是吉利的象征。

此节第一次提出时柱为“帝坐”的概念。专讲日柱和时柱关系的重要性。本书卷十、卷十一,用大量篇幅介绍以“日、时”组合断吉凶的内容,即《宰公要诀》。



【原文】

主本两胜

遁月从年,则以年为主;遁时从日,则以日为本。主胜于本,多出资荫[6]。本胜于主,当自卓立。主本两胜,则富贵双全。如主木而得卯月以乘之,本金而得酉时以乘之,谓之主本乘旺气。如主水而得甲申、丙子、壬戌、癸亥月;本火而得丙寅、戊午、甲辰、乙巳时;主木而得己亥、辛卯、甲寅、庚寅月;本金而得辛巳、癸酉[7]、庚申、壬申时,谓之主本还家。主木而得癸未月,本金而得乙丑时[8]主水而得壬辰月,本火而得甲戌时,谓之主本持印。四位如此,而更吉神往来,凶杀回避,谓之主本得位也。并《阎东叟书》

【注释】

“主本两胜”:遁月从年,则以年为“主”;遁时从日,即以日为“本”。若“主胜于本”即年强日弱,主多出身好,能得到祖上的荫蔽和帮助;若“本胜于主”即日强年弱,,多“当自卓立”,即靠自己的努力奋斗而成功。若“主本两胜”,即年柱和日柱都强,得之者,富贵双全。如年柱纳音属木,而得卯月生,木旺于卯,日柱纳音属金,而得酉时,金旺于酉,这就是主本乘旺气,“主本两胜”。

如年柱纳音为水,而月柱得甲申井泉水、丙子涧下水、壬戌、癸亥大海水;日柱纳音为火,而时柱得丙寅炉中火、戊午天上火、甲辰、乙巳佛灯火;年柱纳音为木,而月柱得己亥平地木、辛卯松柏木、甲寅大溪水、庚寅松柏木;日柱纳音为金,时柱得辛巳白腊金、癸酉剑锋金、庚申石榴木、壬申剑锋金。以上谓之“主本还家”。

若年柱纳音为木,而月柱得癸未杨柳木,日柱纳音为金,而时柱得乙丑海中金;年柱纳音为水,而月柱得壬辰长流水,日柱纳音为火,而时柱得甲戌山头火。以上谓之“主本持印”。

年柱和日柱纳音五行得有以上三种配置,更有吉神往来,不见凶杀或刑冲,谓之“主本得位”。引自《阎东叟书》

【说明】

“主本两胜”的规则是:年柱纳音五行在月支,日柱纳音五行在时支,均有禄或旺位;“主本还家”的规则是:年柱纳音五行在月柱,日柱纳音五行在时柱,各得相同的纳音五行;“主本持印”的规则是:年柱纳音五行在月柱、日柱纳音五行在时柱,各得五行正印。上述三种配置,再得互换吉神,不见凶杀刑冲,称为“主本得位”。

“子平法”将论命的立极点,由年柱转移至日干,或是因为唐代以后有了“科举”,一般人可以依靠自己的努力而实现仕途,确有历史背景依据。但从本书这二节可以看出,第一,禄命法并非不重视日柱,而是认为年柱是“主”,日柱是“本”,好命须“主本两胜”,即年柱和日柱兼看;第二,禄命法并非不重视时柱,甚至把时柱看成“帝坐”,更是明确了好年不如好月,好月不如好日,好日不如好时。



【原文】

主本保和,未生贫贱之人;时日乖违,岂见久荣之者。

主本保和,相有为贵。年克日减力也,日克年虽主贵气[9],亦多屯剥。况日时俱克于年,乖离尤甚。《鬼谷遗文》

【注释】

“主本保和,未生贫贱之人;时日乖违,岂见久荣之者”。

年柱和日柱保持相安和谐,相互关联有助为贵,得之者,决无贫贱之人。年柱纳音克日柱纳音,减少福力;日柱纳音克年柱纳音,虽有贵气,亦多主屯剥,困厄衰败。何况日、时两柱纳音俱克年柱纳音,相互抵触背离得太利害,谈何福贵。引自《鬼谷遗文》

【原文】

垂带贵人

谓立春在十二月末,身在十二月生,而得次年春气,占两年气候最好,谓之垂带贵人。

【注释】

若立春在十二月末,人虽在本年十二月末前出生,已能得到下一年的“春气”,这是“占两年气候”,十分理想,得之者谓“垂带贵人”。

【说明】

立春前生人,占了两年的“气候”,是一项吉利指标。



【原文】

剩余中生

谓如二月末而得三月节气,虽主富贵,终无后禄。并广录《三命钤》云:剩余中生者,为无后贵人。

【注释】

如是二月末而得三月节气出生的人,称为“剩余中生”,虽主富贵,终无以后的福禄。以上引自“广录”

《三命钤》称:“剩余中生”者,又称“无后贵人”。

【说明】

以上两节,从出生的月份看命局,也是一个视角。



【原文】

凡人命年不可克胎,月不可克年,日不可克月,时不可克日,胎不可克时,皆以纳音论之。

凡命主本相克害,而又相还者,不使相还。假令壬申癸未,元无相还,以气散论之。并《广信集》

月伤时日,衣食终日区区;时日伤年,久不免于劳苦。《隐迷赋》

时伤日月,家财自破。

【注释】

凡人命,年不可克胎,月不可克年,日不可克月,时不可克日,胎不可克时,皆以纳音五行论之。

凡命主、本纳音五行相冲克害,如年柱壬申剑锋金,见日柱癸未杨柳木,年纳音金克日纳音木,在主本纳音冲克的情况下,纳音金见未为冠带,气不旺则散,以“气散”论,主不吉。引自《广信集》

月柱纳音五行伤时、日纳音五行,衣食终日不足;时、日纳音五行伤年,终身不免劳苦。引自《隐迷赋》

时柱纳音五行伤日月,家财自破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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